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2009年12月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于2009年12月2日9:30~11:30 和13:00~15:00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投票平台进行。公司董事长汪云曙先生主持会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56人,代表股份51,471,119股,占公司总股本46.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6人,代表股份49,264,690股,占公司总股本 44.0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22064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杨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情况:杨超先生获得50,598,510票,其中,网络投票获得1,333,820票。
2、《关于选举姚家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情况:姚家立先生获得50,541,210票,其中,网络投票获得1,276,520票。
杨超先生、姚家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转让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及调整部分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79,6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77%;反对117,58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7%;弃权373,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6%。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4,937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有表决权总数的77.72%;反对117,58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有表决权总数的5.33%;弃权373,912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有表决权总数的16.95%。
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相关公告《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控股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09-28号)已于2009年11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三)《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039,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6%;反对2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405,5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9%。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74,967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有表决权总数的80.45%;反对25,9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有表决权总数的1.17%;弃权405,562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有表决权总数的18.38%。
本议案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