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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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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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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8版:信息披露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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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12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证券代码:600331            公告编号:临2009-050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 11月27日发出,会议于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沧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开立信用证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为7,000 万元人民币开立信用证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提供担保(含宏达股份为华宏国际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支行申请最高额为1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和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08年12月4日的临2008—061号公告和2009年7月1日的临2009-015号公告),期限为一年。本公司为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额累计为人民币10,000万元。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决定于2009年12月18日上午9:30分在什邡宏达金桥酒店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宏达置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09-052)。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日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证券代码:600331            公告编号:临2009-05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宏国际)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本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为7,000 万元人民币开立信用证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提供担保。(含宏达股份为华宏国际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支行申请最高额为1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和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08年12月4日的临2008—061号公告和2009年7月1日的临2009-015号公告)。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7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7%(含本次担保,均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为7,000 万元人民币开立信用证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提供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开立信用证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上述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朋大道十二号府河孵化基地

      法定代表人:董剑平

      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金融及证券业务);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生产电解锌;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五金交电、矿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电器机械及器材,仪表仪器,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轮胎轴承,工艺美术品(不含黄金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华宏国际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股权。截止2009年9月30日,华宏国际总资产152,566,964.12元,净资产 92,541,668.74元,资产负债率39.34%。2009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2,130,455.38元,净利润15,810,570.49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9年12月2日至2010年11月4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华宏国际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为满足其发展需要,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华宏国际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本身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7%(含本次担保,均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09-05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 会议召开地点: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 股权登记日:2009年12月14日

      ●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定于2009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时,会议地点为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宏达置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本议案已经2009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 年11 月25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09年12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宏达国际广场28楼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09年12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洪

      电话:028—86141081

      传真:028—86140372

      邮编:610041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或本公司)出席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召开的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1、对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            )项议案投赞成票;

      2、对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         )项议案反对成票;

      3、对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            )项议案弃权成票;

      4、对于本委托书未明确意见的议案受托人可自主行使表决权。

      (法人股股东单位名称及盖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