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日以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召开的通知是于2009年11月2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表决,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接公司2009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该所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过友好协商,于2009 年9 月28 日正式合并,此次合并的形式是以中和正信为法律存续主体,合并后事务所已更名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 号文)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09 年度审计机构由“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聘任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同意聘任熊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意见:该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熊越先生工作经历、工作能力,我们认为其能胜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个人简历:熊越, 男,44岁,厦门大学历史系硕士学位,曾任九州集团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厦门基地筹建处总监。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2009年12月19日下午17:00;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81号本公司会议室;会议召集人:董事会;会议方式:现场
(二)会议议题: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09年12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09年12月19 日下午16:30前到本公司股证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股证办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验看原件。
2、法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
4、与会股东或委托代表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81号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传 真:0597-2237446,
联 系 人:陈培敏、陈健辉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表决意见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置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授权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审议议案 | 表 决 意 见 (以同意、反对、弃权形式填写) |
1 | 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对每一项议案进行授权表决意见时,只能以“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种意见填写,涂改视为“弃权”。(说明:如委托人未对议案投票作任何指示,则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