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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真能降低贸易逆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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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狂的大蒜 疯狂的辣椒
    国企高比例分红保障公共需求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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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高比例分红保障公共需求责无旁贷
    2009年12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福重
      王福重
      目前国企的状况,与上世纪90年代已不可同日而语。在相当多的行业,国企已经取得了绝对的控制地位,为了完成从外需到内需的战略性转变,国企理应作出更大的贡献。以较大比例上缴红利,不仅可以把企业经营状况纳入政府和公共监督的视野,有利于企业加强约束自身行为,而且把更多的分红用于一般公共需要,不辱国企承担的社会公平使命。

      为了推进央企上缴红利,2008年1月,我国决定开展针对央企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点工作。现在,两年去了,但这项工作进展得并不很顺利,央企红利上缴的资金寥寥。而在这期间,央企的经营状况和利润,与金融危机阴影下苦苦挣扎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形成巨大反差。央企利润大幅增加,日子过得越来越滋润,以至于有“国进民退”的说法,尽管国家统计局的负责人对此给予坚决否认,但是“冰火两重天”的现实,是明摆着的。

      国外的学者们常常感到奇怪,我们自己也觉得有必要改变的一个现象是:中国的储蓄率过高,而消费率过低。在过去,这可能是件好事,经济增长有强大的外部需求支撑着。可是,现在,我们取得了一个共识,中国经济必须走扩大内需的道路。但是,这条道路真正走起来,却困难重重。很简单,扩大内需,必须要提高消费在GDP中的比重,减少储蓄的比重。

      整个经济的储蓄,包括企业储蓄、家庭储蓄和政府储蓄。10年来,中国家庭储蓄占GDP的比例,相当稳定,大约维持在20%的水平。政府储蓄也基本未变,大约为10%,与此同时,国有企业的储蓄则大幅度上升,2007年国企的储蓄占GDP的比重为23%,较10年前的12%几乎翻了一番。也就是说,中国储蓄率高,并非只是居民有此偏好,国企的储蓄率才是更重要的原因。

      居民储蓄没有转化为消费,是因为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医疗保障制度和教育保障制度严重缺失。现在,这些制度正在加紧完善,可以预计,居民储蓄率将缓慢下降。但是,仅仅居民储蓄下降是远远不足以启动内需的。

      庞大的企业储蓄,是如何积累起来的呢?主要靠国企的税后利润。国有企业在获得利润后,必须先上缴企业所得税,这跟其他性质的企业没有分别的。剩余的利润,也就是税后利润,本来也要继续上缴国家财政。这不但表明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也是证明国企存在的必要性。毕竟,国有企业是全民的,不是企业自己的。上世纪90年代初期,国有企业经营普遍困难,因此,对于国企的税后利润,政府采取了一项临时性的救济性措施,允许其不上缴,全部留给企业,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可是,这项过渡性的安排,在国企渡过了困难时期后,并没有及时调整,而是依惯性继续执行下来。

      2006年,全部国企共实现利润1.13万亿,其中央企7700亿。2007年,全部国企利润是1.2万亿,其中央企8000亿,著名的三大石油公司、三大电信公司、两大电力集团,更成了世界级的盈利大户。

      庞大税后利润,归企业自己支配。他们将如何使用这些资金呢?

      眼下,钢铁、水泥、煤炭、电力等产业无一不存在严重过剩,那这庞大的闲置现金流,又将到哪里去呢?总不能继续再制造过剩吧!国人看到的是,央企在各大中心城市争“地王”,以及类似的事件。

      在多方呼吁下,情况于去年初有所改变,央企按照不同情况,分别上缴其税后利润的5%或者10%,进入专门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是,仍有不少遗憾。第一,上缴的比例过低,5%和10%,是财政部门与企业博弈的结果,不可否认,企业在博弈过程中是有话语权的。无论是考虑多年没有上缴红利,还是与其他国家的国企分红比例比较,这样的比例都明显偏低。第二,即使纳入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支出还是用于国企自身的需要,如补充企业的资本金,以及用于支付困难国有企业的退出成本等,而没有满足一般的公共支出需求。

      不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性预算是分列的,但是,如果国企的红利,取之于企业,又全部用之于企业,完全不顾及一般的公共需要,上缴红利的意义何在?企业存在的意义又何在呢?且不说,国企的利润多是来源于垄断地位或者垄断资源,国有企业还占有了银行贷款的绝大部分份额,在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中,很大一部分也是用于国企的,包括困难国企的退出费用。红利不用于公共需要,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

      要知道,目前国企的状况,与上世纪90年代已不可同日而语。在相当多的行业,国企已经取得了绝对的控制地位,为了完成从外需到内需的战略性转变,国企有必要,也完全有能力作出更大的贡献。首先是较大幅度地提高政府的分红比例,而不是再藏富于企;其次,把更多的分红用于一般公共需要,而非完全用于企业自身。其中,特别是要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弥补多年的欠账,笔者甚至认为可以考虑,将部分红利直接用于居民消费,让国企的利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老实说,舍此,起码在短期内,我们没有其他的完成上述转变的有效、可靠办法。

      也许更重要的是,不能因为近年,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国企盈利超常增加,就忽视了国企在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诸如浪费和缺乏监督,决策失误。上缴红利,就可以把企业经营状况纳入政府和公共监督的视野,有利于企业加强对自身行为的约束,保证国有资本的安全,同时,不辱国企承担的社会公平的使命。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融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