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二OO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2月3日召开,会议通知于11月2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传真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08年财务审计机构的期限已满,为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董事会继续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0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拟于2009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12月29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12月24日。截止2009年12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登记时间:2009年12月25日、12月28日的8:30-17:00;
4、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5、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91-8164127;
(2)指定传真:0791-8164029;
(3)联 系 人:王芳;
(4)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街788号;
(5)邮编:330096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议 题 | 表决意见 | ||
《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如果委托人未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能否按自己意思决定表决:
□是 □否
注:1、请在相应的意见下划√ ;
2、授权委托书可复印后填写,委托人为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需由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