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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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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12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138         股票简称:中青旅         编号:临2009-021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12月3日在公司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刘毅、孙亚雷独立董事因公务安排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授权委托戴斌、徐永昌独立董事进行表决。会议由张骏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09年12月18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张骏、丁元伟、尹幸福、张立军、刘广明、焦正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首席顾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建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蒋建宁先生为公司首席顾问,首席顾问的职责是为董事会就公司战略制定、重要投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以及经由董事会授权委托负责公司重大专项工作。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09年12月18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徐永昌、戴斌、刘毅、孙亚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案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案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目前执行的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水平以及上市公司整体平均水平,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的津贴标准确定如下:

      1、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5000元/月(税后)

      2、非独立外部董事的津贴标准为:2000元/月(税后)

      3、在公司内有任职及领取薪酬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董事会设立内控与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对企业内控工作的要求,为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内控工作的有序开展,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内控与审计专门委员会。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关于公司在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三元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四亿元的综合授信。

      八、关于提请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09年12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2009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6、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设立内控与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3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骏,男,1954年3月生,研究生文化,曾任团中央国际联络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驻东京代表处代表,国际联络部副部长,团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兼团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第十三、十四届团中央常委,第七届全国青联委员,第八届全国青联常委,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旅游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丁元伟,男,1954年11月生,研究生文化,曾任团中央组织部副处长、处长,宣传部副部长,实业发展部副部长,第十三、十四届团中央委员,第七届全国青联委员,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全国青联副秘书长、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27,801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尹幸福,男,1956年1月生,大学文化,经济师,曾任中国青年旅行社内蒙古分社总经理,中国青旅集团上海企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中青旅集团董事、副秘书长,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办公室主任,本公司副总裁,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青旅联盟执行主席,本公司总裁。现任中青旅(北京)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第四届监事会主席。持有本公司股份36,251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立军,男,1968年11月生,研究生文化,曾任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人事处劳资科科长,本公司股改办经理、证券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中青旅风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青旅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青联委员,中直机关青联委员,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委员,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旅行社协会副会长,中青旅联盟执行主席,本公司总裁。持有本公司股份6,5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广明,男,1967年7月生,研究生文化,具有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办公室副主任,中青旅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中青旅山水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持有本公司股份11,424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焦正军,男,1964年8月生,研究生文化,高级会计师。曾任审计署金融司副处长、审计师,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部门总经理,本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永昌,男,1968年5月生,研究生文化,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国家审计署商贸司外贸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总署特派员助理,中共中央企业工委(国有企业监事会办公室)专职监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监察部监事会管理经理,现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06年12月始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戴斌,男,1967年10月生,研究生文化,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校长助理、中瑞酒店管理学院院长,现任中国旅游研究院副院长。2008年4月始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毅,男,1960年11月生,研究生文化,高级经济师。历任北京市旅游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首旅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首旅集团董事、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曾兼任首汽股份董事长、神舟国旅集团董事长等职。2008年6月任首旅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总裁。2009年8月始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孙亚雷,男,1968年4月生, 大学文化。2006年4月任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董事,2004年7月任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历任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中信国安集团公司总经理。2009年8月始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附件3: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专项说明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09年12月18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出第五届董事会的候选人名单,具体为:张骏、丁元伟、尹幸福、张立军、刘广明、焦正军、徐永昌、戴斌、刘毅、孙亚雷,其中徐永昌、戴斌、刘毅、孙亚雷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过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专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详细了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专项说明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认为张骏、丁元伟、尹幸福、张立军、刘广明、焦正军、徐永昌、戴斌、刘毅、孙亚雷等十名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将提名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事项提交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3日

      附件4: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永昌,作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徐永昌

      2009年12月3日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戴斌,作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戴斌

      2009年12月3日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毅,作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刘毅

      2009年12月3日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孙亚雷,作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孙亚雷

      2009年12月3日

      附件5: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永昌、戴斌、刘毅、孙亚雷先生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参见候选人履历表)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3日

      股票代码:600138         股票简称:中青旅         编号:临2009-022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09年12月18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提名丁强、丁旗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监事候选人在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之后,将与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汤文选一起,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二、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目前执行的监事津贴水平以及上市公司整体平均水平,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津贴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税后),在公司内部或股东关联单位有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12月3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丁强,男,1955年9月生,大学文化,曾任北京市海外旅游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际旅行社北京分社常务副总经理,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中青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裁。持有本公司股份36,251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丁旗,男,1959年4月生,大学文化,曾任北京市农机总公司干部,国家农业投资公司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信贷局副处长、处长,国家开发银行长沙分行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资产重组保全局副局长,国开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中青创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代码:600138         股票简称:中青旅         编号:临2009-023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9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2月21日上午9:30

      (三)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200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丁元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尹幸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张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刘广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焦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徐永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戴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刘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选举孙亚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选举丁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丁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七)关于董事会设立内控与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2009年12月1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所有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五、现场会议参会登记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09年12月17日(上午9:00-下午17: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8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8158702,58158717

      传  真:010-58158708

      联 系 人:丁重阳 吕亚明

      (二)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回  执

      截止2009年12月1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