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12月4日收回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经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部分在建工程的议案
为加快项目开发进度,同意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部分在建工程转让给银川易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的在建工程为32869.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74742.8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57145.67平方米,地下面积为17597.21平方米。
根据北京中锐行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经双方协商,同意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2,621,145.00元。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09-036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在建工程转让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见“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12月4日收回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部分在建工程的议案。
二、合同标的和买受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部分在建工程转让,本次转让的在建工程为32869.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74742.8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57145.67平方米,地下面积为17597.21平方米。
2、买受人情况:
银川易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注册资金2200万元。公司具有国家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法定代表人为朱子渊。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三、合同主要条款
1、转让标的占地面积:32869.2平方米;
2、价款:人民币152,621,145.00元;
3、付款方式:买受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付清全部价款;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的影响;
本重大合同的签署,对控股子公司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的影响:该合同执行后,将为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带来152,621,145.00元的营业收入。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数据将增加相应数额。
2、本合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董事会决议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