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276 | 恒瑞医药 | 80,000 | 3,345,600.00 | 1.66 |
2 | 002266 | 浙富股份 | 90,000 | 2,347,200.00 | 1.16 |
3 | 000792 | 盐湖钾肥 | 45,000 | 2,233,350.00 | 1.11 |
4 | 600963 | 岳阳纸业 | 220,000 | 1,872,200.00 | 0.93 |
5 | 600309 | 烟台万华 | 100,000 | 1,724,000.00 | 0.85 |
6 | 601398 | 工商银行 | 300,000 | 1,431,000.00 | 0.71 |
7 | 002048 | 宁波华翔 | 150,000 | 1,320,000.00 | 0.65 |
8 | 600005 | 武钢股份 | 100,000 | 693,000.00 | 0.34 |
9 | 600583 | 海油工程 | 15,000 | 160,800.00 | 0.08 |
10 | 300002 | 神州泰岳 | 500 | 29,000.00 | 0.01 |
4.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32,855,400.00 | 16.28 |
2 | 央行票据 | 19,258,000.00 | 9.54 |
3 | 金融债券 | 19,730,000.00 | 9.78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9,730,000.00 | 9.78 | |
4 | 企业债券 | 86,383,469.00 | 42.81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1,834,690.90 | 0.91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160,061,559.90 | 79.33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90019 | 09附息国债19 | 300,000 | 29,766,000.00 | 14.75 |
2 | 080218 | 08国开18 | 200,000 | 19,730,000.00 | 9.78 |
3 | 0801110 | 08央行票据110 | 200,000 | 19,258,000.00 | 9.54 |
4 | 122982 | 09长城开 | 170,000 | 16,371,000.00 | 8.11 |
5 | 098060 | 09宇通债 | 150,000 | 14,787,000.00 | 7.33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2 月26 日发布的《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受到有关部门相关处罚的提示性公告》,盐湖钾肥因未及时严格履行监管部门制订的氯化钾销售临时指导价格,受到500 万元的经济处罚。
本基金对盐湖钾肥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调研,认为盐湖钾肥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理念,本基金投资盐湖钾肥的全部流程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220.04 |
4 | 应收利息 | 3,033,341.16 |
5 | 应收申购款 | 133,577.45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167,138.65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间的可转债。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一)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阶段 | 增长率 ① | 标准差 ② | 基准收益率 ③ | 收益率标准差 ④ | ①-③ | ②-④ |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9月30日 | -0.83% | 0.18% | -0.59% | 0.07% | -0.24% | 0.11% |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 0.89% | 0.16% | 0.63% | 0.07% | 0.26% | 0.09% |
2008年10月24日—2008年12月31日 | 3.25% | 0.17% | 2.93% | 0.11% | 0.32% | 0.06% |
2008年10月24日 - 2009年9月30日 | 2.40% | 0.18% | 2.32% | 0.08% | 0.08% | 0.10% |
(二)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阶段 | 增长率 ① | 标准差 ② | 基准收益率 ③ | 收益率标准差 ④ | ①-③ | ②-④ | ||||||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9月30日 | -0.96% | 0.18% | -0.59% | 0.07% | -0.37% | 0.11% | ||||||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 0.81% | 0.13% | 0.63% | 0.07% | 0.18% | 0.06% | ||||||
2008年12月18日—2008年12月31日 | 0.13% | 0.10% | 0.51% | 0.10% | -0.38% | 0.00% | ||||||
2008年12月18日 - 2009年9月30日 | -0.84% | 0.17% | -0.08% | 0.07% | -0.76% | 0.10% |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述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合理的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6%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按照与销售机构的销售协议的约定分别支付给各销售机构。
(4)上述1中(4)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两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基金销售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中“七、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中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和“十一、基金转换”中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如下内容: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10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基金管理人”章节相关内容更改如下: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更新了副董事长Murray Lawrence Simpson 先生信息。
更新了独立董事Robert R. Williams先生信息。
3、经营管理层人员
副总经理李雄厚先生,中山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业务发展部高级经理、宝安证券营业部负责人、上海证券业务部筹建负责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销售主管,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总监,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INVESCO HK)机构业务联席总监。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基金经理
更新了历任基金经理的内容。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增加赵晓东先生(基金经理)并调整部分成员的职位信息。
3、对“基金托管人”一章部分信息做了更新。
4、在“相关服务机构”一章中变更如下: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2、代销机构
(1)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更新了以下代销机构信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增加了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作为代销机构。
(2)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增加了以下代销机构信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增加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作为代销机构。
二、注册登记机构
电话:(021)3855 5601
联系人:董卫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 单峰
5、更新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章的内容。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更新了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的代销机构信息。
6、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一章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的内容,内容更新到2009年9月30日。
7、更新了“基金的业绩”一章,补充说明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09年9月30日末的本基金投资业绩。
8、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9、新增了“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