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暨召开2009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将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天域湖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各自持有的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61%和39%的股权。
●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2.03元/股)。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9年8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392,118.74万元。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2月21日上午10时;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重百大酒店会议厅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12月4日上午9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提前十日发出。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监事会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诗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情况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高平先生、徐晓勇先生、何谦先生和张宇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十二个表决事项逐一进行了表决。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为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天域湖景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行对象以其各自持有的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61%和39%的股权作为对价全额认购。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2009年10月10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2.03元/股)。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交易价格和发行数量
根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重康评报字(2009)第11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9年8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392,118.74万元。
交易双方经过协商,本次交易的价格以经评估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为392,118.74万元。按照上述发行价格计算,公司本次将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天域湖景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发行108,575,774股和69,417,298股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审核确定。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除权、除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 /(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 /(1+K+N)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及上市地点
公司本次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天域湖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完成股权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的期间损益安排
新世纪百货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止(即期间)所产生的损益,如果本次交易获得有权部门批准,且交割日在2010年3月31日及以前,则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所产生的损益,由重庆百货承担或享有;若交割日超过2010年3月31日,则评估基准日至2010年3月31日的损益由重庆百货承担或享有,2010年3月31日至交割日所产生的损益由商社集团和新天域湖景按照原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标的资产过户及违约责任
在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90日内,交易各方按《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完成相关的资产过户手续、证券发行登记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任何一方未按《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其义务,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到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高平先生、徐晓勇先生、何谦先生和张宇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高平先生、徐晓勇先生、何谦先生和张宇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有关<财务会计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高平先生、徐晓勇先生、何谦先生和张宇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高平先生、徐晓勇先生、何谦先生和张宇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注入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补偿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高平先生、徐晓勇先生、何谦先生和张宇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发表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国有资产评估资质,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状况相关性一致,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预期收益和现金流量的可实现性较强,评估定价公允。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高平先生、徐晓勇先生、何谦先生和张宇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根据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的选择等;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组织执行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3)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申报事项;
(4)在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的交易框架内,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交易协议及其他申报文件中除实质改变发行价格和上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之外的其他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办理股份登记、锁定、上市事宜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协助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办理豁免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有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事项;
(7)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民权路16号使用权房屋拆迁补偿的议案》
根据重庆市政府整体安排,公司位于重庆市民权路16号的房产将被拆迁。为按重庆市政府进度推进拆迁工作,公司决定签署《重庆实验剧场片区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本次拆迁,公司将获货币补偿1,711.88 万元,其中:房屋货币补偿1,560.74万元;拆迁装修、设备补偿151.15万元。上述拆迁工作将于明年结束,货币补偿也将于拆迁工作结束后全部到位。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重百合川商场扩容的议案》
公司决定购买现合川商场负二层、二层面积分别为1554㎡、1275㎡的商业用房作超市与百货卖场经营。本项目投资总额为1695万元、投资利润率30.04%、投资回收期7.6年、内部收益率17%。。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重百云阳商场扩容的议案》
公司决定购买云阳商场第四层2680平方米物业用于百货与电气卖场。本项目投资总额为975万元、投资利润率23%、投资回收期7年、内部收益率16%。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2009年12月21日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2月21日上午1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重百大酒店会议厅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12月17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股权登记日:2009年12月17日
7、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09年12月18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事项1、发行方式
事项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事项3、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
事项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事项5、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事项6、交易价格和发行数量
事项7、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除权、除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事项8、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及上市地点
事项9、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的期间损益安排
事项10、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案
事项11、发行决议有效期
事项12、标的资产过户及违约责任
(3)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的议案》
(5)审议《关于签订<注入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补偿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审议《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9年10月10日、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2)项议案中的事项1-12均作为独立议案分别表决。
上述第(8)项议案需要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审议上述第(2)项议案中的1-12事项、第(3)、(4)、(5)、(7)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并需要获得除关联股东外的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2号)
(四)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738729
投票简称:重百投票
2、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均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逐项审议《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
(1) | 发行方式 | 2.01 |
(2) |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02 |
(3) | 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 | 2.03 |
(4)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04 |
(5) | 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 2.05 |
(6) | 交易价格和发行数量 | 2.06 |
(7) |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除权、除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 2.07 |
(8) | 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及上市地点 | 2.08 |
(9) |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的期间损益安排 | 2.09 |
(10) | 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案 | 2.10 |
(11) | 发行决议有效期 | 2.11 |
(12) | 标的资产过户及违约责任 | 2.12 |
3 |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 3.00 |
4 | 审议《关于签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的议案》 | 4.00 |
5 | 审议《关于签订<注入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补偿协议>的议案》 | 5.00 |
6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 6.00 |
7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7.00 |
8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
(3)在“委托股数”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3822594
联系传真:023-63822594
邮政编码:400010
联系人: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2号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股东大会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4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重庆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 2009-035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所有相关材料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公司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天域湖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发行对象所持有的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案。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消除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方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回避后,参会的5名非关联董事对本次重组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操作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国有资产评估资质;该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交易标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同意《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独立董事签名:
赵 骅 周观亮 章新蓉
2009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 2009-036
关于《公司章程》修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新天域湖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分别购买其持有的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61%、39%的股权。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七条:“ 通过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方式进行战略投资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向投资者定向发行新股及公司章程修改草案的决议; (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向投资者定向发行新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原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000,000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1,993,072元。
2、原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为: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A股并购)。
3、原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零售工艺美术品(含金银饰品)、连锁销售:烟、酒、茶叶、粮油制品、副食品、其它食品(以上范围仅限具有经营许可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通迅器材、家用电器售后维修服务、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家俱、计量衡器具、劳动保护用品、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和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停车服务和场地租赁。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零售工艺美术品(含金银饰品)、连锁销售:酒、茶叶、粮油制品、副食品、其它食品(以上范围仅限具有经营许可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通迅器材、家用电器售后维修服务、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家俱、计量衡器具、劳动保护用品、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和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停车服务和场地租赁。
4、原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4,000,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4,000,000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81,993,07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81,993,072 股。
5、原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会议记录还应该包括:(1)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和非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各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2)在记载表决结果时,还应当记载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
修改为: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本次《公司章程》作出上述修正,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新天域湖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之日起生效。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