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的使命
英国《卫报》12月3日专栏文章
哥本哈根的使命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将不会达成综合性的全球气候协议。失望吗?当然。然而,峰会通常意味着一个过渡步骤。我们需要考虑的最重要的事情是,我们会从这儿走向哪里。
为了避免没有协议的全球宿命以及拥有一个软弱无力的协议的自我欺骗,我们需要突破——而且这种突破还要在哥本哈根实现。
现在,一个两步走的过程是最佳选择。每个国家都应当对包含总体目标的框架、体制框架以及早期行动和融资的特别保证做出政治承诺。声明必须写明: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须在201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上定稿。
另外,有必要在2015年召开审查大会,以调整目标和计划,使之适应新的现实。因此,各国领导人参加本次哥本哈根大会较以往更为重要,因为,只有在各国领导人强有力的直接干预下,这一两步走的方案才会发挥作用。就像1985年在冷战的高峰时刻,美苏两国领导人果断地达成和解协议一样,今天的各国领导人必须到达哥本哈根并且称:“我们必须行动”。
因此,哥本哈根大会必须打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政治僵局。气候不公正现象必须得到纠正。工业化国家需要尽快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真正的资金,从而为发展中国家做出积极的反应和承诺声明赢得时间。
此外,各国领导人还必须坦诚地面对挑战,并承认系统性和革命性的变化而非渐进式的姿态是非常必需的。对气候变化的官方反应必须与其威胁程度和紧迫性相一致。一个新的全球协议必须建立在科学基础上,而不是被既得利益削弱的基于最小公分母的妥协。
(作者系前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 张金翠编译)
《金融时报》12月3日评论
贸易:
达成全球气候协议的关键
现行的气候协议面临着三个重要障碍。要克服它们,就需要将气候协议与贸易共识联系在一起。第一个挑战是要鼓励参与气候协议。现在的问题是当参与国承担着减排成本时,选择退出的国家仍从减排中获利,此外,也受益于因其他参与国降低能量需求而导致的低燃油价格。京都议定书未能动员美国以及一些大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其中,但俄国在欧盟承诺支持其进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很清楚,激发参与需要一些诱惑。
第二个障碍是顺从。京都议定书要求未履行义务的国家在下一个交付期以30%的利率偿还他们的碳债务,这一罚金仅仅是拖延了问题,降低了他们现时履行义务的动力。另一方面,因不配合而规定的罚金在国际协定中并不具信度。
第三个难题是激发新技术的进步。例如投资太阳能技术,如果在未来协商定额分配时,更好的技术变成了一种责任,这样的投资就没有价值了。风能研发领袖丹麦已经感到了承担欧盟义务更多负担的压力:一旦其投资落定,降低碳排放量将无需成本,而这点将被其他谈判者所利用。要避免投资国家以这种方式受损,配额应建立于预先制定的程序,而不是看一国是否处于科技前沿。
除非参与国能获利,否则准备良好的国家也倾向退出。成为受到优待的贸易参与者将是关键的奖赏。实践这样的联接是可能的。成功保护臭氧层的蒙特利尔协议就限制了与非参与国和未履行者的贸易。尽管多哈发展回合的贸易谈判受阻,但与气候的联系可视为双方的福音。联接以及达成这两类协商出现了一个难得的机会,这应是世界领导人在哥本哈根找寻的共同目标。
(作者是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副教授、哈佛国际气候协议项目组成员巴德·哈尔斯塔 贺艳燕 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