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上午9时30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县珠港镇陈屿北山村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投票表决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瑞元先生
(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股份共计160,019,7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郭晓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019,71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019,71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晓雷出席会议并见证。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股份 公告编号: 2009-056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出售情况
2009年6月9日-8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蔡开坚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出售股份合计5,209,463股(详情参见公司2009年8月27日发布的《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47)。
二、拟减持股票情况
为缓解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紧张的状态,控股股东蔡开坚先生拟自2009年12月9日起减持公司股票,并预计未来六个月内继续减持中捷股份股票将达到或超过中捷股份总股本的5%(即21,839,040股)。
蔡开坚先生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曾做出承诺:至2010年9月7日,若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出售股票,出售价格不能低于每股人民币12.99元(2005、2006、2007、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该承诺出售价格调整为每股人民币4.43元)。
三、其他事项
1、截止目前,蔡开坚先生持有本公司73,102,015股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74%,其与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可控制本公司36.6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公司将督促蔡开坚先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