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签署日期:二○○九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亚盛集团/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 指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农垦/实际控制人 | 指 |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盐化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
饮马农场 | 指 | 甘肃省国有饮马农场甘肃省饮马实业公司 |
黄花农场 | 指 | 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 |
山丹农场 | 指 | 甘肃省国营山丹农场 |
临泽农场 | 指 | 甘肃省国营临泽农场 |
勤锋农场 | 指 | 甘肃省国营勤锋农场 |
官庄农场 | 指 | 甘肃省农垦官庄联合企业公司 |
建工农场 | 指 | 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
七家农场 | 指 | 饮马农场、黄花农场、山丹农场、临泽农场、勤锋农场、官庄农场、建工农场 |
黄羊河农场 | 指 | 甘肃省黄羊河农场 |
八一农场 | 指 | 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 |
敦煌农场 | 指 | 甘肃省国营敦煌农场 |
小宛农场 | 指 | 甘肃省国营小宛农场 |
四家农场 | 指 | 黄羊河农场、八一农场、敦煌农场和小宛农场 |
莫高股份 | 指 |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西部水泥 | 指 | 甘肃西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饮马水泥 | 指 | 甘肃省农垦饮马水泥厂 |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 指 | 甘肃农垦拥有的十宗土地及七家农场的农业类相关资产(含负债)(其中,饮马农场资产中不包括甘肃农垦拟划转的莫高股份股权、西部水泥股权和饮马水泥股权及相关债权债务)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指 | 本次对甘肃农垦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行为 |
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上市公司与甘肃农垦签署的《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指 | 上市公司与甘肃农垦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法律顾问 | 指 |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
国富浩华注 | 指 |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指 | 2008年12月31日 |
资产交割基准日/资产交割审计基准日 | 指 | 2009年9月30日 |
资产交割确认书 | 指 | 亚盛集团和甘肃农垦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资产交割确认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根据亚盛集团2009年11月11日发布的公告,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部及安徽、江苏、福建、广东佛山分所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同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及北京市财政局备案确认。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系公司向甘肃农垦发行股份29,580.07万股,甘肃农垦以其持有的标的资产按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评估值115,658.06万元认购股份。本公司以新增定向发行的股份作为对价,新增股份每股价格为3.91元,新增股份为29,580.07万股。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为甘肃农垦拥有的十宗土地及七家农场的农业类相关资产(含负债)。其中,饮马农场的农业类资产不包含甘肃农垦拟划转的饮马农场持有莫高股份5.67%的国有法人股股份(共1,011.47万股)、饮马农场持有的西部水泥32.59%的股权(共9,197,152.27元)和饮马水泥30.53%的股权(共3,456,787.48元)以及与上述西部水泥和饮马水泥相关的107,919,240.24元债权和38,589,559.43元债务。
本次交易以独立的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值为基准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2月31日,交易标的账面值58,003.94万元,评估值为115,658.06万元,增值57,654.12万元,增值率99.40%。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基准日为2009年9月30日,以经国富浩华审计的2009年9月30日标的资产账面值进行交割,交割的总资产为98,477.14万元,净资产为61,624.74万元。
通过本次交易可实现优化配置甘肃农垦优质农业类存量资产,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从根本上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业绩的可持续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情况介绍
1、定价基准日: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2009年3月12日)。
2、发行价格:本次定向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每股人民币3.91元。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数量: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数量为295,800,665股(尾数不足一股的取整数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占发行后总股本1,736,991,221股的比例为17.03%。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5、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后六个月内亚盛集团对甘肃农垦定向发行股票。
6、锁定期安排: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7、募集资金量:本次交易不涉及。
(二)发行对象
名称: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53号
办公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53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军
注册资本:56,576万元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特种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农副食品、酒类、乳制品、水泥、硫化碱的制造及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
认购数量:295,800,66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发行股份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发行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单位:万股
股份性质 | 发行股份前 | 发行股份后 | ||
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0.00 | 0.00 | 29,580.07 | 17.03 |
其中:甘肃农垦 | 0.00 | 0.00 | 29,580.07 | 17.03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 | 144,119.06 | 100.00 | 144,119.06 | 82.97 |
合 计 | 144,119.06 | 100.00 | 173,699.12 | 100.00 |
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4,119.06万股,盐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1,108.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65%。甘肃农垦通过盐化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后,盐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降至12.15%。甘肃农垦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9,580.07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17.03%,并通过盐化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2.15%,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9.18%,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基本情况
2009年2月16日,甘肃农垦董事会通过了《甘肃农垦以全资拥有的七家农场全部的完整农业类资产认购亚盛集团定向发行股份的决议》;
2009年3月9日,亚盛集团与甘肃农垦签署了《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009年3月10日,亚盛集团与甘肃农垦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09年3月10日,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亚盛集团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3月12日予以公告;
2009年3月27日,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亚盛集团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3月28日予以公告;
2009年6月1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重组的函》(甘政函【2009】43号),同意甘肃农垦以其拥有的十宗土地及七家农场的农业类相关资产认购亚盛集团定向发行的股份;
2009年8月20日,本次交易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22次会议有条件通过;
2009年10月15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9】1092号文批准了本次交易;
2009年12月4日,本公司与甘肃农垦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确认2009 年9月30日为本次重组资产交割基准日;
2009年12月7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浩华会业字(2009)第2743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重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一)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情况
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基准日为2009年9月30日,国富浩华以2009年9月30日为交割审计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浩华会业字【2009】第2738号《审计报告》。公司与甘肃农垦于2009年12月4日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确认双方已完成了标的资产的过户或交付工作。国富浩华于2009年12月7日出具了浩华会业字(2009)第2743号《验资报告》,对亚盛集团本次交易新增股份验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标的资产交付和过户情况具体如下:
1、 货币资金、存货等流动资产交付情况
截止200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7,567.74万元,存货6,395.86万元。2009年 12月4日,甘肃农垦已与亚盛集团办理交接手续。
其他流动资产的交付情况见“相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2、 非流动资产交付情况
(1)十宗土地的过户情况
七家农场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土地共十宗,总面积801,930.74亩,账面价值59,089.66万元,土地使用权人为甘肃农垦。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十宗土地已过户至亚盛集团名下,公司取得上述十宗土地使用权证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证号 | 宗地位置 | 地类(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面积(亩) |
玉国用(2009) 第A-086号 | 玉门市饮马农场 | 农业用地 | 授权经营 | 219,872.91 |
玉国用(2009) 第A-089号 | 玉门市黄花农场青山农场 | 农业用地 | 授权经营 | 175,986.49 |
玉国用(2009) 第A-090号 | 玉门市黄花农场 | 农业用地 | 授权经营 | 261,597.02 |
玉国用(2009) 第A-091号 | 玉门市黄花农场花海分场一队 | 农业用地 | 授权经营 | 3,534.48 |
玉国用(2009) 第A-092号 | 玉门市黄花农场花海分场 | 农业用地 | 授权经营 | 16,747.31 |
山国用(2009) 第349号 | 山丹县山马公路 | 农业用地 | 授权经营 | 22,292.00 |
临国用(2009) 第变067号 | 甘肃省临泽县新华镇 | 农业用地 | 授权经营 | 47,044.73 |
民国用(2009) 第250号 | 民勤县城西10公里大坝乡之北 | 农业用地 | 授权经营 | 37,296.58 |
玉国用(2009) 第A-088号 | 玉门市官庄子 | 农业用地 | 授权经营 | 12,199.41 |
玉国用(2009) 第A-087号 | 玉门市农垦建工农场 | 农业用地 | 授权经营 | 5,359.81 |
(2)生产设备等动产的交付情况
七家农场的主要机器设备有割草机、啤酒花摘花机及烘烤设备等,运输设备主要为拖拉机、汽车等,电子设备主要为办公用品,上述资产账面价值2,247.91万元,已于2009年12月4日全部交付亚盛集团。
(3)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交付及过户情况
七家农场的房屋主要有办公楼、啤酒花凉花棚、烤房、粮库等,构筑物等农业配套设施主要有啤酒花建园、机井、水塔、水库等,上述资产账面价值6,261.81万元,已于2009年12月4日全部移交给亚盛集团。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至亚盛集团。
(4)其他非流动资产交付情况
截止2009年9月30日,七家农场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4,105.17万元,其中:在建工程3,477.59万元,长期股权投资627.59万元。
2009年12月4日,涉及的在建工程甘肃农垦已与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涉及的长期股权投资系临泽农场持有的临泽御泉酒花有限责任公司19.82%股权,账面余额22.00万元,山丹农场持有的山丹县瑞源啤酒原料有限责任公司18.72%股权,账面余额232.48万元,山丹农场持有的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47.00%股权,账面余额373.11万元,亚盛集团已于2009年11月20日与临泽农场、山丹农场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主要商标过户情况
七家农场共拥有4项商标权,2009年12月4日,甘肃农垦已与亚盛集团办理交接手续,相关农场已与亚盛集团签订的《商标权无偿转让合同》,亚盛集团正准备就上述注册商标转由亚盛集团持有事宜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递交申请,相关工作正在准备之中。
4、期间损益的调整及支付
根据亚盛集团与甘肃农垦签订的购买资产协议第(五)条规定,标的资产的价值在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若因亏损或其他任何原因而相对于甘肃农垦向亚盛集团认购股份的总价发生净资产减少,甘肃农垦在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以现金予以补足;若因盈利或其它原因而相对于甘肃农垦向亚盛集团认购股份的总价发生净资产增加,增加的部分由亚盛集团享有。
根据国富浩华出具的《关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模拟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五联方圆审字【2009】05039号),截止2008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账面净资产为580,039,368.39元。根据国富浩华于2009年11月 25日出具的《审计报告》(浩华会业字【2009】第2738号),截止2009年9月30日,标的资产的净资产为616,247,411.09元,标的资产总价发生净资产增加值 36,208,042.70元,归亚盛集团所有。
(二)相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截止2009年9月30日,七家农场流动资产中,应收账款994.43万元,预付账款720.61万元,其他应收款11,093.96万元,合计12,809.00万元,七家农场流动负债中金融机构债务11,715.40万元,非金融机构债务25,017.00万元,非流动负债120.00万元。
对于七家农场的债权,七家农场已与2009年12月4日前对债务人发出了债权转移的通知。
对于七家农场的债务,截止2009年6月30日,七家农场已经取得了主要债权人的有关债务转移的同意函,本部分内容已在亚盛集团2009年10月22日公告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做了说明。2009年6月30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七家农场金融机构贷款金额未发生变化,非金融机构债务余额增加1,231.83万元,甘肃农垦对部分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亚盛集团和甘肃农垦已在购买资产协议作了安排:如果债权人在本次交易完成前要求农场先行偿还的,先由甘肃农垦与债权人结算,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实际结算的结果由相关的农场或者亚盛集团承担。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未收到债权人不同意转让或要求偿还或提供担保的异议。
2009年12月4日,甘肃农垦已将标的资产涉及债权债务全部移交给亚盛集团,双方交接手续已经办妥。
(三)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亚盛集团本次向甘肃农垦发行295,800,665 股股票,本公司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相关股份登记确认手续。同时,还需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目前以上事项正在办理中。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一)相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是否如实披露
经本公司审慎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包括有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存在差异的情况。
(二)相关盈利预测或管理层预计达到的目标是否实现
甘肃农垦承诺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实施完毕后,若发生2009年七家农场的实际净利润数(以亚盛集团当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七家农场的实际盈利数与审计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中的数字为准)不足上述净利润预测数的情形,则甘肃农垦应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亚盛集团当年年度报告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后的30日内,就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亚盛集团,本公司将督促甘肃农垦履行补偿义务。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一)董事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09年5月30日届满,公司于2009年5月27日召开了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表决通过了何宗仁、张海、李克华、王希天、蔡林海、刘建禄、孙兴文、王景胜、王利、王宁、李张发、刘志军、孙望尘、崔凯、戴朝羲等15人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一次会议,选举何宗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张海、王希天、李克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009年11月4日,公司董事蔡林海因工作调动辞去董事职务。
(二)监事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09年5月27日召开了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张金虎、张进国、孙小琴为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职工监事王沛宁、唐亮为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一次会议,选举张金虎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张进国为第五届监事会副主席。
(三)高管人员的调整情况
200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同意聘任张海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利、李克恕、任都成、岳霞、周文萍、张天虎、朱光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克恕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周文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同意聘任王晴为公司副总经理。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一)重组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情况
经本公司审慎核查:在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二)重组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经本公司审慎核查,在本次重组2009年10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过程中,公司未发生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交易中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本次重组相关协议主要包括:公司与甘肃农垦签署的《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托管协议》;饮马农场与甘肃农垦签署的《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除《托管协议》外,上述其他协议的生效条件已全部成立,协议生效。
标的资产中饮马农场需划转的非农业类资产,除莫高股份5.67%的国有法人股股份外,包括饮马农场持有的西部水泥32.59%的股权(共9,197,152.27元)和饮马水泥30.53%的股权(共3,456,787.48元)以及与上述西部水泥和饮马水泥相关的107,919,240.24元债权和38,589,559.43元债务。
根据甘肃农垦出具的《关于对酒泉嘉峪关地区农垦水泥企业进行整合的通知》西部水泥和饮马水泥重组为甘肃农垦西部水泥有限公司(暂定名),饮马农场持有的上述西部水泥和饮马水泥的股权以及与西部水泥和饮马水泥相关的资产(含负债)转移给甘肃农垦。上述股权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饮马农场持有的莫高股份5.67%的国有法人股股份(共1,011.47万股)无偿划转给甘肃农垦事项,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字【2009】1205号)文批复,并于2009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目前,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未发生违反约定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中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甘肃农垦主要承诺的履行情况
2009年3月6日甘肃农垦出具了对本次认购股份锁定的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盐化集团亦出具了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甘肃农垦和盐化集团均无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上述承诺期限尚未届满,本公司将督促甘肃农垦和盐化集团根据承诺事项继续严格履行。
2、避免种植相同品种的承诺
2009年6月24日,甘肃农垦出具了关于避免种植相同农产品品种的承诺;2009年9月7日,甘肃农垦出具了调整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和甘肃省国营小宛农场部分农产品产品种植结构的承诺,并与本公司就四家农场啤酒大麦和棉花种植基地的托管事项签署了《托管协议》。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甘肃农垦无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甘肃农垦将根据承诺事项严格履行。
3、盐化集团关于保证甘肃农垦履约能力的承诺
2009年6月24日,盐化集团出具了保证甘肃农垦履行标的资产交割涉及尚未取得债权人同意非金融机构债务清偿能力的承诺函。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未发生债权人提出偿债的请求。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1、标的资产涉及商标及长期股权投资过户或工商登记变更事项
公司与甘肃农垦于2009年12月4日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相关农场已与亚盛集团签订的商标权无偿转让合同和长期股权投资转让合同,确认标的资产涉及的商标及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所有权人为亚盛集团,该等手续的办理无实质性法律障碍,对亚盛集团利益无重大不利影响。
2、标的资产涉及人员变动事项
根据公司与甘肃农垦签署的《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七家农场所有在职员工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随标的资产进入亚盛集团。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标的资产所涉人员的劳动关系等相关资料亦已交付亚盛集团,七家农场所有在职员工劳动合同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根据甘肃省农垦社会保险办公室出具的说明,甘肃农垦系统内的所有企业职工,包括亚盛集团和七家农场的职工,其社会保险关系一直都由其统一管理,该机构已同意七家农场的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归口亚盛集团。
3、四家农场大麦和棉花种植基地托管事项
2009年9月7日,甘肃农垦与本公司就四家农场啤酒大麦和棉花种植基地的托管事项签署了《托管协议》,约定自委托经营协议生效之日始,甘肃省黄羊河农场、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甘肃省国营敦煌农场、甘肃省国营小宛农场等四家农场种植棉花、啤酒大麦的全部农业用地委托亚盛集团经营。
该协议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甘肃农垦董事会、亚盛集团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公司将尽快安排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3、七家农场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计划进展情况
2009年6月24日,甘肃农垦出具的《关于七家农场宜农未利用地开发计划及相应资金安排的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七家农场的宜农未利用地暂不进行大规模土地开发整理;已有计划安排的土地开发,将按照计划进行;甘肃农垦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亚盛集团承接七家农场已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积极给予支持,促进企业发展。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2009年七家农场计划实施的1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规模控制额度已经甘肃省财政厅和甘肃省国土厅批准,土地整理规模167公顷,新增耕地率17%,投资额300万元。
八、备查文件和查阅方式
(一) 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文萍、杨从军
联系电话:0931-8857057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秦安路105号亚盛大厦东12楼董事会办公室
(二)备查文件目录
1、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浩华会业字【2009】第2743号《验资报告》
2、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法律意见书》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