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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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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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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6版:信息披露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经营简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获配东方电气(600875)非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关于新增财富证券为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4年公司债券付息及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的提示性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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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增财富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9年12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09年12月10日起,财富证券将代理销售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01)、建信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02)、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03)、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05)、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08)和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06)。

      自2009年12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财富证券的全国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2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胡智

      电话:0731-84779521

      客户服务电话:0731-84403319

      网址:www.cfzq.com

      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www.ccbfund.cn

      投资者通过财富证券的基金代销网点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七次分红预告

      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12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本基金进行本基金《基金合同》成立以来的第七次分红。

      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09年11月27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081元,本年度可分配收益为891,498,439.17元,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为2.80元。

      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9年11月27日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分红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9年12月11日

      2、红利发放日:2009年12月14日

      3、分红公告日:2009年12月14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09年12月1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12月15日。

      三、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12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09年12月1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12月15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9年12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七、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八、风险提示

      本次基金分红将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但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