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09年12月8日(T-3日)完成。现将初步询价情况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如下:
一、初步询价情况
初步询价期间(2009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共有137家询价对象管理的383家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其中,提供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下限5.80元/股)的配售对象共318家,对应申购数量之和为573,200万股。初步询价报价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的上下限。
二、发行价格区间及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数量为13,0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2,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10,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5.80元/股-6.95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36.25倍至43.4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41.43倍至49.6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三、关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有关本次网下发行的相关规定,请投资者参阅2009年12月10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有关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相关规定,请投资者参阅2009年12月10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