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2月4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聘任李大刚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决议》;
经董事长张春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大刚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老挝椰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申请人民币1400万元中长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议》。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老挝椰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申请人民币1400万元中长期项目贷款,期限5年(含宽限期1年)。公司同意为老挝椰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上述1400万元中长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8日
附:
李大刚先生简历
李大刚,男,1967年12月出生,在职研究生,房地产经济师、房地产估价师。曾任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公司经营部部长、中国宝安集团深圳五星企业公司物业部部长、中国宝安集团咸阳宝安物业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