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9年12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国银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2009年12月10日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11月26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会议于2009年12月10日在香港现场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5名,符合《公司法》及中国银行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肖钢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批准2010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聘用、审计范围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决议批准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行2010年度外部审计师分别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16,680万元人民币,并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