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托管协议》和《授权委托书》的公告
2009年12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编号:临2009-32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托管协议》和《授权委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4月7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与重组方代表签订了《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托管协议》,并由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向重组方代表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详见2009年10月19日《上海证券报》)。
2009年8月27日,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提出解除《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托管协议》及《授权委托书》,重组方代表于2009年12月7日回函同意终止《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托管协议》及《授权委托书》。因此,上述托管协议及授权从即日起终止。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