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359.5087万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359.5087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12月15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目前股本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57,618.45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7,800万股,并于2007年4月18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时股本总额为65,418.45万股,限售股份57,618.45万股,2008年4月18日解除限售股份4,275万股。
2008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10股转增3股),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于2008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转增后总股本为85,043.985万股,限售股份69,346.485万股。
2009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10转增3股),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于2009年5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转增后总股本为110,557.1805万股。限售股份90,150.4305万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股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1月8日更名为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股东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通辽市霍煤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1月9日更名为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煤集团”)承诺:自露天煤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东持有股份51,355.575万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限售期至2010年4月18日。
除蒙东能源、霍煤集团外,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2008年4月18日该部分股票4,275万股解除限售。
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向全体股东以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和以未分配利润送红股,此次注册资本变更于2006年12月15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部分新增股份的持有人承诺,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承诺股份限售期至2009年12月15日,限售股份1,987.875万股,2007年度和2008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限售股份为3,359.5087万股。
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刊登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记载“其他股东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十二个月内发行的股份1,987.875万股,于2010年4月18日上市流通”的上市流通时间错误,应修改为“于2009年12月15日上市流通”。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请以此次公告为准。
公司股东上述承诺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对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12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359.5087万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359.5087万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3.73%和公司股份总数的3.0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
1 | 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79,001,444 | 0 | 0 |
2 | 通辽市霍煤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88,907,774 | 0 | 0 |
3 | 吉林省纽森特实业有限公司 | 20,162,925 | 20,162,925 | 20,162,925 |
4 | 大庆霍利物资经贸有限公司 | 5,251,060 | 5,251,060 | 5,251,060 |
5 | 沈阳铁道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 2,639,055 | 2,639,055 | 2,639,055 |
6 | 沈阳东电茂霖燃料有限公司 | 1,759,374 | 1,759,374 | 1,759,374 |
7 |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879,694 | 879,694 | 879,694 |
8 | 湘潭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79,694 | 879,694 | 879,694 |
9 |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 设计研究院 | 703,750 | 703,750 | 703,750 |
10 | 中国矿业大学 | 659,767 | 659,767 | 659,767 |
11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 659,768 | 659,768 | 659,768 |
合 计 | 901,504,305 | 33,595,087 | 33,595,087 |
注:公司股票挂牌上市至本次解除股份限售期间,上述股东因公司两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相应于2009年12月15日解除限售。
3、除公司股东通辽市霍煤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质押股份44,453,886股外,其他限售股份无被质押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增加 | 减少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01,504,305 | 33,595,087 | 867,909,218 | |
1、国家持股 | 867,909,218 | 867,909,218 | ||
2、国有法人持股 | 4,662,340 | 4,662,340 | ||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8,932,747 | 28,932,747 |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
5、境外法人持股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
7、高管股份 | ||||
8、其他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4,067,500 | 33,595,087 | 237,662,587 | |
三、股份总数 | 1,105,571,805 | 33,595,087 | 33,595,087 | 1,105,571,805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核查意见,我们认为露天煤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不违背股东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则,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09039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时间:2009 年12月29日(星期二)14:30召开
4.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5.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9 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科尔沁迎宾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此次提交股东大会议审议事项是合法的、完备的,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申请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9月9月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09030号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9月9月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09030号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3.审议《关于增补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9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09031号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补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4.审议《关于增补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09035号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补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09034号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永先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李永先先生,董事候选人,56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曾任霍煤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09037号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提名凌志强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凌志强先生,39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电白音华煤电公司铁路建设处财务部经理、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电事业部财务总监、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现任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审计部主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09年12月28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4.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中段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75-2358266
联系传真:0475-2350579
邮政编码:029200
联系人:温泉、李灵均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申请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 |||
3 | 《关于增补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4 | 《关于增补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5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
6 |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以上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