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09年12月8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5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09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见2009年7月18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公告)。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7月23日受理本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全套材料, 并于近日通过备案,同意本公司将《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国证监会受理期间,就股权激励方案与本公司多次沟通,修订后的重要内容如下:
1、本计划的有效期间,为从计划生效日到满8周年之日的8年时间;
2、本计划的指标值为以本集团2008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数;
3、加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对各期业绩的影响”。
本议案获得全体到会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肖新才、熊晟楼、黄斌先生因作为股权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相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授权事项包括: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增发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或调减行权数量。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收回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取消、终止行使并收回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获得全体到会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肖新才、熊晟楼、黄斌先生因作为股权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相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2月10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9-66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连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09年12月28日召开的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报告书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中文名称: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elebrities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公司股票代码:000667
法定代表人:刘道明
联系电话:027—87836686
传真号码:027—87836606
办公地址:湖北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A座5层
邮政编码:430017(武汉)
公司互联网网址:www.000667.com
公司电子信箱:IR@000667.com
2、征集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拟逐项审议的《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公告的《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张连起先生,男,1963年出生,北京大学金融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北京网点建筑公司财务主管会计、经济日报社财务处长、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组成员、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主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证券栏目特约评论员等职务。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2、征集人目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也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或者涉及经济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等;
3、征集人及其主要直系亲属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 2009 年12月22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09 年12 月23 日~12 月25 日期间 9:30~11:30、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征集报告书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将由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在本次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其中,信函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湖北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A座5层
邮编:430071
联系电话:027—87838669
指定传真:027—87836606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六、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征集人:独立董事 张连起
2009年12月10日
附件: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注: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09年12月2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楼召开的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投票的股份数量 | |||||
委托指示 | ||||||
征集的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一、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 ||||||
1.01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1.02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授予数量 | ||||||
1.03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计划工具及期权授予 | ||||||
1.04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及标的股票禁售规定 | ||||||
1.05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 ||||||
1.06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 ||||||
1.07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1.08 实行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和行权的程序偿债保障措施 | ||||||
1.09 本集团与获授人的权利义务 | ||||||
1.10 获授人发生变动时的相关处理 | ||||||
1.11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的议案 | ||||||
三、关于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注:请对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 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涂改均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做选择的,应明确表示征集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 ||||||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 ||||||
委托日期: | 委托人联系电话: |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0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9-67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09年12月8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共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12月10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9-68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2月28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12月27日-2009年1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12月2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12月27日15:00至2009年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9年12月22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12月22日(星期二)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1.01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2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授予数量;
1.03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计划工具及期权授予;
1.04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及标的股票禁售规定;
1.05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1.06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1.07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8 实行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和行权的程序;
1.09 本集团与获授人的权利义务;
1.10获授人发生变动时的相关处理;
1.11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已于2009年7月18日、2009年8月11日及2009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的议案》和《关于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的投票权,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2009年12月25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09年12月25日,9:0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12月2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67,投票简称:名流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
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 案 | 对应申报价(元) |
1、审议《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 1.00 |
(1)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1 |
(2)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授予数量 | 1.02 |
(3)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计划工具及期权授予 | 1.03 |
(4)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及标的股票禁售规定 | 1.04 |
(5)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 1.05 |
(6)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 1.06 |
(7)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07 |
(8) 实行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和行权的程序偿债保障措施 | 1.08 |
(9) 本集团与获授人的权利义务 | 1.09 |
(10)获授人发生变动时的相关处理 | 1.10 |
(11)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1.11 |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0 |
3、关于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3.00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议 案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12月27日15:00至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娴
电话:027-87838669 传真:027-87832391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楼名流置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30071
(二)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2月1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议 案 | 赞成 | 反对 | 回避 | 弃权 |
1、审议《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案)》 | ||||
(1)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2)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授予数量 | ||||
(3)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计划工具及期权授予 | ||||
(4)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及标的股票禁售规定 | ||||
(5)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 ||||
(6)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 ||||
(7)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8) 实行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和行权的程序偿债保障措施 | ||||
(9) 本集团与获授人的权利义务 | ||||
(10)获授人发生变动时的相关处理 | ||||
(11)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3、关于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