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在2009年12月1日、2日、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管理人,公司控股股东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经公司自查,并经对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四川华纺银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内部审计,至2009年10月30日止,华纺银华贷款总额为21,363.84万元;至2009年11月30日止,已到期或逾期贷款达10,860万元;在贷款总额中,涉及到我公司担保的贷款为6,370万元,涉及到我公司担保的逾期贷款为3,600万元。日前,我公司已收到四川省射洪县政府《关于对华纺银华公司进行协商重组的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以及多次收到射洪县农行、农发行关于要求我公司继续履行对四川华纺银华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保证担保责任的函。2009年11月11日,我公司接到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和《应诉通知书》等,其主要内容是射洪县农行就我公司为华纺银华提供贷款担保逾期一事提起诉讼,并冻结了我公司的存款账户。对此,我公司正在积极应诉中。
对于四川华纺银华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问题,我们正与相关各方进行积极的沟通、协调,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回应。但由于对该公司的处置涉及面较广,所面临的问题较多,特别是该公司涉及的银行债务数额较大。目前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正在积极的商讨解决办法。
(三)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管理人,大股东政策性破产工作正在依法进行,该项股权尚在冻结中,法院解冻程序完成的时间尚不确定。据了解,2009年9月8日,破产清算管理人召集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主要是确认债权,同时对该项股权的处置交换意见。
由于该项股权因涉及国家开发银行诉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续冻于2008年1月9日冻结(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8474.21万股的股权,占总股本的26.5%),期限于2008年7月10日至2010年7月9日(详见我公司2008年7月5日公告)。该事项还涉及辽宁鞍山中院、北京二中院、山东滨州中院、上海二中院和湖北宜昌中院等五家法院。目前我们尚无法预计该项股权何时解冻,也无法得知如何依法依规通过市场变现和所需时间。
(四)经向公司经营层核实,目前除上述子公司四川华纺银华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问题外,母体公司生产尚在正常经营,未发现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发生。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其他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1日
股票号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编号:临2009-021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6468.10万股,占总股本的20.23%)于2009年12月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234万股股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质押以取得借款,目前,借款合同正在办理中。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