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6,754,017.00 | 0.48 |
B | 采掘业 | 8,576,000.00 | 0.61 |
C | 制造业 | 673,494,309.75 | 47.54 |
C0 | 食品、饮料 | 61,866,002.61 | 4.37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889,148.16 | 0.06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73,151,055.43 | 5.16 |
C5 | 电子 | 336,090.15 | 0.02 |
C6 | 金属、非金属 | 103,254,568.31 | 7.29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387,583,650.28 | 27.36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46,413,794.81 | 3.28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18,134,377.44 | 1.28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2,868,106.06 | 0.20 |
G | 信息技术业 | 39,320,957.74 | 2.78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26,869,702.19 | 1.90 |
I | 金融、保险业 | 102,066,401.90 | 7.20 |
J | 房地产业 | 804,137.76 | 0.06 |
K | 社会服务业 | - | -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7,093,072.80 | 0.50 |
合计 | 885,981,082.64 | 62.54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425 | 徐工机械 | 3,980,000 | 127,758,000.00 | 9.02 |
2 | 000157 | 中联重科 | 2,000,000 | 47,800,000.00 | 3.37 |
3 | 600104 | 上海汽车 | 2,000,000 | 39,500,000.00 | 2.79 |
4 | 600585 | 海螺水泥 | 809,941 | 34,851,761.23 | 2.46 |
5 | 000800 | 一汽轿车 | 2,000,000 | 34,060,000.00 | 2.40 |
6 | 601166 | 兴业银行 | 1,000,000 | 33,790,000.00 | 2.39 |
7 | 000338 | 潍柴动力 | 650,656 | 32,662,931.20 | 2.31 |
8 | 600195 | 中牧股份 | 1,599,995 | 30,383,905.05 | 2.14 |
9 | 600036 | 招商银行 | 1,999,901 | 29,558,536.78 | 2.09 |
10 | 000401 | 冀东水泥 | 1,999,986 | 27,559,807.08 | 1.95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196,580,000.00 | 13.88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196,580,000.00 | 13.88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901040 | 09央票40 | 2,000,000 | 196,580,000.00 | 13.88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
8.2 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
8.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991,955.07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347,740.02 |
5 | 应收申购款 | 556,345.93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896,041.02 |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0.38% | 1.40% | -2.60% | 1.33% | 2.98% | 0.07%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9月30日 | 8.81% | 1.13% | 9.51% | 1.15% | -0.70% | -0.02% |
十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 费率 |
M<50万元 | 1.5% | |
50万元≤M<100万元 | 1.2% | |
100万元≤M<200万元 | 1.0% | |
200万元≤M<500万元 | 0.6% | |
M≥500万元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4、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 持有期限(Y) | 费率 |
Y<1年 | 0.5% | |
1年≤Y<2年 | 0.25% | |
Y≥2年 | 0% |
注:1年为365天。
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3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门设置及投资决策委员会设置情况;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联系人信息;在“主要人员情况”部分,更新了以下内容: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蒋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增补王珠林先生为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选举王珠林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前述变更事项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并进一步更新了有关董事的个人信息。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鲁颂宾先生、魏瑛女士为副总经理,该事项已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于2009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披露。因此更新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料。本公司于2009年5月26日决议新增万志勇先生为本基金基金经理,该事项也已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于2009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披露,进一步更新了本基金基金经理信息。另本公司决定许翔先生因个人原因自2009年11月16日起不再担任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进一步更新了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4、根据本基金募集和基金合同生效情况,更新了“六、基金的募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的内容。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时间。
6、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09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8、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列出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9、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