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二十一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2009年12月1日书面通知,于2009年12月11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加拿大康耐克斯公司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因该公司与工商银行江阴市支行之间一笔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将于2009年12月15日到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该行重新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本公司同意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公司将在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后,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3043万元,占本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苏公W[2009]A401号审计报告)的净资产的13.0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13043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包括本次董事会决议提供的担保在内,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仍未超过公司2008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以上决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09-038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加拿大康耐克斯公司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
因该公司与工商银行江阴市支行之间一笔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将于2009年12月15日到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该行重新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本公司同意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公司为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7800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6日,系本公司与加拿大康耐克斯公司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法定代表人周江先生,注册地在江苏省江阴市经济开发区芙蓉路。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特种胶带用钢丝绳、航空用钢丝绳;销售本公司产品。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被担保人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57132.65万元,净利润1889.59万元,200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5381.81万元,净资产为15754.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本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事项与工商银行江阴市支行之间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人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拟借款项系补充被担保人公司流动资金,存在风险因素较小,因此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被担保人2008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因此根据本公司章程,该担保行为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3043万元,占本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苏公W[2009]A401号审计报告)的净资产的13.0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13043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包括本次董事会决议提供的担保在内,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仍未超过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六、备查文件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