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实施情况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对银洞山铁矿探矿权证的过户工作一直十分关注和重视,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推进,但确因种种原因,收效甚微。
2009年12月14日,本公司收到万联证券《关于加快推进股改相关工作的函》,对此本公司将积极配合,一如既往,做好相关工作。现将万联证券《关于加快推进股改相关工作的函》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4日
关于加快推进股改相关工作的函
编号:关注函[10]号
致: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上海科技(600608)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特致函并提请贵公司采取措施,协调各方,切实推动股改工作的进展,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为了进一步履行本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职责,请贵公司于10日内书面告知以下情况:
一、银洞山探矿权延续申请问题
本保荐机构于2009年9月9日致函贵公司,特别提醒贵公司关注银洞山探矿权的延续申请问题,提示“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即银洞山探矿权必须在2009年9月28日之前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提交延续申请。
2009年12月1日,本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到丹江口市国土资源局调查时了解到,西安通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通邮”)迟至2009年10月26日才向丹江口市国土资源局提交延续申请。2009年12月3日,本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现场调查时了解到,截止2009年12月3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尚未收到西安通邮的延续申请。根据相关规定,若探矿权人不按时提交延续申请,其探矿权证可能会被注销。本保荐机构已于当天电话提请贵公司高度关注该事项。
本保荐机构再次提请贵公司协商西安通邮,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切实完成探矿权证延续工作。请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通告我公司,同时提请贵公司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二、关于银洞山探矿权过户问题
2009年12月3日,本保荐机构到襄樊高新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樊高新法院”)进行了现场调查,据了解襄樊高新法院已驳回了贵公司于2009年9月25日提交的《异议书》(即《解除查封申请书》),安徽仕翔申请的对该探矿权的查封仍无法解除。根据襄樊高新法院的意见,本案的审理需等安徽仕翔股东纠纷案结束后再进行,而安徽仕翔股东纠纷案审结并没有明确时间表。根据有关规定,若探矿权存在法律纠纷,则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因此,银洞山探矿权过户时间仍将遥遥无期。
贵公司股改方案于2007年5月股东大会通过后,银洞山探矿权至今未能过户到上市公司,而未来过户并没有时间表。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保荐机构特别提请贵公司加强对西安通邮履行承诺的督促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监管部门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全面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有偿化处置问题
本保荐机构2009年9月现场调查时了解到,银洞山探矿权有偿化处置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西安通邮未能就《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费用与相关部门达到一致。为此,本保荐机构于2009年9月25日就此事项专门向贵公司作了通报,要求贵公司协调西安通邮抓紧落实。2009年11月9日,本保荐机构再次发函督促贵公司积极推动有偿化处置工作。
2009年12月,本保荐机构在现场调查时了解到,西安通邮从2009年9月份以来未就有偿化处置采取任何措施,该项工作并未有实质性进展。有偿化处置是银洞山探矿权未能过户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西安通邮在本保荐机构一再督促下仍未采取任何举措推动有偿化处置工作。
本保荐机构提请贵公司加大对西安通邮的督促力度,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有偿化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推进工作及时通报本机构。
四、关于西安通邮无法履行承诺的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
1、贵公司为推动银洞山探矿权过户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措施,但由于各种原因始终未能取得有效进展,截止目前仍无法确定探矿权过户的时间。本保荐机构提请贵公司高度关注西安通邮无法履行承诺的可能带来的风险,提请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就此事项进行专题讨论,包括研究股改的替代方案、采取法律措施等,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请贵公司积极与现有第一大股东进行沟通,确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以及应对措施。
2、为及时掌握银洞山探矿权过户的进展情况,本保荐机构提请贵公司加强现场调查力度。
3、提请贵公司积极督促西安通邮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尽快完成银洞山探矿权过户工作。
4、提请贵公司对银洞山探矿权过户情况进行全面完整的信息披露,包括探矿权延期申请的进展情况、法律纠纷情况、有偿化处置情况等,并每月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五、关于持续督导整改工作需贵司配合的问题
本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监管警示函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加强持续督导的具体措施,希望贵公司予以配合。
1、加强日常沟通。进一步加强日常沟通工作,每周至少电话沟通一次,通报进展情况。
2、本保荐机构将每月向监督部门汇报探矿权过户进展情况,希望贵公司每月5号前向本保荐机构通报相关情况。
3、配合本保荐机构加强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将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对上海科技股改涉及的银洞山探矿权相关事宜进行一次现场检查,请贵公司予以配合。
4、要求贵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内向本保荐机构送达有关会议议案,本保荐机构对其中涉及股改工作的内容进行详细核查,并可列席相关会议。
5、贵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向监管部门提交的其它文件中涉及股改事项的,均要事先通报本保荐机构审阅。
上述加强持续督导的整改措施,提请贵公司予以工作上的配合和支持。
另外,在本年度督导期间,贵公司未及时或事先向本保荐机构通报的有关股改重大事项如下:
1、贵公司中报披露银洞山探矿权司法冻结的情况。
2、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贵公司1251万股份于2009年10月19日被司法拍卖。
3、2009年11月5日襄樊高新法院在接受贵公司提交的异议申请后进行的听证会。
本保荐机构再次提请贵公司对涉及股改的重大事项一定要提前告知。
特此函达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