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旗下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9年12月18日起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及本公司旗下基金部分代销机构开通旗下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与本公司旗下其它六只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转换业务开通基金
基金 | 基金代码(前端) |
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987 |
二、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其中任一只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基金转换受理场所
基金转换受理场所为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及本公司旗下基金部分代销机构,本次开通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基金[前端]与本公司旗下其它六只开放式基金[前端]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列示如下:
销售机构 | 联系电话 |
本公司直销中心(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 | 021-61009916 |
安信证券 | 4008-001-001 |
长江证券 | 4008888999 |
德邦证券 | 400-8888-128 |
海通证券 | 4008188118 |
宏源证券 | 099196562或01062294600 |
江海证券 | 4006662288 |
江南证券 | 400-8866-567 |
上海证券 | 962518 |
西藏证券经纪 | 95533 |
湘财证券 | 400-888-1551 |
兴业证券 | 400-8888-123 |
招商银行 | 95555 |
中国民生银行 | 95568 |
中国银河证券 | 95599 |
中信建投证券 | 4008888108 |
如需增加或减少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转换受理场所之数量,本公司将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五、基金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公式 |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率 |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 |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2、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基金[前端]与本公司旗下其它六只基金[前端]之间基金转换费率表:
长信恒利(转入方) | ||
长信利息 (转出方) | M<100万 | 1.50% |
100万≤M<500万 | 1.00% | |
M≥500万 | 1000元 | |
长信银利 (转出方) | N<2年 | 0.50% |
2年≤N<3年 | 0.25% | |
3年≤N | 0.00% | |
长信金利 (转出方) | 0.50% | |
长信增利 (转出方) | N<1年 | 0.50% |
1年≤N<2年 | 0.30% | |
2年≤N | 0 | |
长信双利 (转出方) | N<1年 | 0.50% |
1年≤N<2年 | 0.20% | |
2年≤N | 0 | |
长信利丰 (转出方) | M<100万 | 1.60% |
100万≤M<500万 | 1.10% | |
M≥500万 | 0.10% |
(注)N:持有年限,M:转出金额
长信恒利 (转出方) | ||
N<1年 | 0.50% | 长信利息 (转入方) |
1年≤N<2年 | 0.20% | |
2年≤N | 0.00% | |
N<1年 | 0.50% | 长信银利 (转入方) |
1年≤N<2年 | 0.20% | |
2年≤N | 0.00% | |
N<1年 | 0.50% | 长信金利 (转入方) |
1年≤N<2年 | 0.20% | |
2年≤N | 0.00% | |
N<1年 | 0.50% | 长信增利 (转入方) |
1年≤N<2年 | 0.20% | |
2年≤N | 0.00% |
N<1年 | 0.50% | 长信双利 (转入方) |
1年≤N<2年 | 0.20% | |
2年≤N | 0.00% | |
N<1年 | 0.50% | 长信利丰 (转入方) |
1年≤N<2年 | 0.20% | |
2年≤N | 0.00% |
(注)N:持有年限
六、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资产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实行前端收费基金和前端收费基金互转,前后端收费基金不得互转。
4、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5、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做全额确认,也可做部分确认,对当日未确认的基金转换转出申请份额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7、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七、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2、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2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八、重要提示
1、本公告事项适用于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基金[前端]与本公司旗下其它六只基金[前端]之间基金转换业务,本公告内容及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2、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告文件,亦可到本公司网站等处查询;
3、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或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九、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2、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12月16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通过部分代销机构办理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09年12月18日起,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通证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办理旗下基金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定投业务信息
自2009年12月18日起,投资者可到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网点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各代销机构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基金范围以及基金定投起点金额列示如下:
代销机构名称 | 基金产品 | 基金代码 (前端) | 基金定投起点 金额 |
海通证券 |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989 | 100元 |
招商证券 |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989 | 100元 |
招商证券 |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991 | 100元 |
招商证券 | 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519997 | 100元 |
招商证券 |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993 | 100元 |
中信金通证券 |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989 | 100元 |
中信金通证券 |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991 | 100元 |
中信银行 | 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995 | 100元 |
中信银行 |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989 | 100元 |
中信银行 |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991 | 100元 |
中信银行 | 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519997 | 100元 |
中信银行 |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993 | 100元 |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基金定投业务应遵循各代销机构相关的具体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或95553
网址:www.htsec.com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或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4、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风险提示:
基金定投具有平均成本、积少成多、手续简便、投资起点低等优势,但不保证基金定投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