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章程: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
现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的议案》。
原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现修改为: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
原规则:
第十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七日和五日将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现修改为:
第十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七日和三日将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上述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19 股票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09-034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职工监事钱毓声先生由于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经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由吴钧镇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即日起至2010年12月19日。
感谢钱毓声先生多年来为公司做出的努力和贡献。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12月17日
附:吴钧镇先生简历
吴钧镇,男,195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经济师及高级政工师。1978.12—1979.10担任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街道团委干事;1979.10—1983.6担任上海电视十五厂车间主任;1983.6—1985.8担任上海电视配件厂党总支副书记兼人事科科长;1993.11—1995.4担任上海盛昌天华电子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事科科长;1995.5—2001.5担任上海汇龙仪表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2001.5——2004.8担任上海盛昌天华电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04年8月至今担任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