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2009年12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 编号:临2009-35号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知,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4日分别将原质押给宜昌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的本公司股份12,000,000股和12,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时,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000,000股质押给宜昌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坝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2009年12月16日,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18,000,000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62.60%;目前,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508,991,448股。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