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高速” 、“发行人”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公司”或“控股股东”)已通过网下优先配售方式认购本次增发31,503,738股,公司第二大股东华建交通经济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华建交通”) 已通过网下配售方式认购本次增发18,381,614股。两者合计认购本次增发股份49,885,352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公司和华建交通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增发股份自本次增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如有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增发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福建高速本次增发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66号文核准。
(二)股票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增发股票总计35,000万股将于2009年12月21日上市,其中:公司股东省公司和华建交通通过网下优先配售认购本次增发股票49,885,352股,省公司和华建交通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增发股份49,885,352股自本次增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不减持,如有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增发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三)本次增发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9年12月21日
3、股票简称:福建高速
4、股票代码:600033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829,600,000股
6、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50,000,000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限售期:
本次增发前,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36,434,982股,有限售流通股为543,165,01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可上市流通日期如下:
股东名称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可上市流通日期 |
省高速公司 | 630,074,748 | 2012年7月14日 |
华建交通 | 306,360,234 | 2012年7月14日 |
注:2009年11月26日,省高速公司和华建交通承诺:对其持有的在福建高速股权分置改革中形成的总计936,434,98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可申请解除限售之日(2009年7月14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三年。
8、本次发行中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2009年11月26日,省高速公司和华建交通承诺:在本次增发过程中,通过网下优先配售认购的本次增发股份49,885,352股,自本次增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不减持,如有减持,收益归福建高速所有。
9、本次上市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5,000万股。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Fujian Expressway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
注册资本 | 182,960万元(发行后) |
法定代表人 | 吴庭锵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 |
邮政编码 | 350001 |
互联网地址 | www.fjgs.com.cn |
主营业务 | 从事收费公路和道路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
设立日期 | 1999年6月28日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代码 | 600033 |
股票简称 | 福建高速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500001002071 |
联系电话 | 0591-87077366 |
联系传真 | 0591-87077266 |
公司网址 | http://www.fjgs.com.cn |
电子信箱 | stock@fjgs.com.cn |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性质 |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 |
办公地址 | 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 |
法定代表人 | 唐建辉 |
注册资本 | 10亿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1997年8月6日 |
省高速公司作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资主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同时受福建省交通厅的委托,实施路政管理,维护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等。自成立以来,省高速公司始终以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为主业,相继建成了泉厦、厦漳、福泉、罗宁、罗长、漳诏、福宁、福银、漳龙、龙长、浦南等一批高速公路。
省高速公司2008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08年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 是否审计 及审计机构名称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
9,376,682.49 | 2,480,987.53 | 688,257.82 | 116,824.51 | 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
本次增发完成后,省高速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661,578,486股,持股比例为36.16%,依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前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本次增发行完成后,截至2009年12月14日,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1 | 省高速公司 | 661,578,486 | 36.16% | 国家股 |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 630,074,748 | 34.44% | ||
2 | 华建交通 | 324,741,848 | 17.75% | 国家股 |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 306,360,234 | 16.74% | ||
3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24,000,000 | 1.31% | 无限售流通股 |
4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00,000 | 0.66% | 无限售流通股 |
5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8,401,184 | 0.46% | 无限售流通股 |
6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0 | 0.44% | 无限售流通股 |
7 |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 | 0.44% | 无限售流通股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0 | 0.44% | 无限售流通股 |
9 |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0 | 0.44% | 无限售流通股 |
10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6,400,000 | 0.35% | 无限售流通股 |
合计 | 1,069,121,518 | 58.43% |
(五)本次增发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发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增发前 | 本次新增 | 本次增发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流通股份 | 936,434,982 | 63.29% | 0 | 936,434,982 | 51.18% |
二、无限售流通股份 | 543,165,018 | 36.71% | 350,000,000 | 893,165,018 | 48.82% |
三、股份总数 | 1,479,600,000 | 100% | 350,000,000 | 1,829,600,000 | 100% |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35,000万股
(二)发行价格: 6.43元/股
(三)发行方式:本次增发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网下优先配售和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网上优先配售和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四)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12月8日到位。经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天健光华验(2009)GF字第020031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49,197,290.76元,每股发行费用为0.14元。
(六)募集资金总额:2,250,500,000元。
(七)募集资金净额:2,201,302,709.24元。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54元(按照200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增发筹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增发后的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后每股收益:0.31元(按照200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增发后总股本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9年11月26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
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保荐代表人:张每旭、林文坛
项目协办人:李晓芳
项目组成员:洪如明、许一忠、庄勇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9楼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 真:020-87553583
(二)上市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福建高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增发的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广发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