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12月16日在上海市福山路450号公司本部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绍德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5名,亲自出席10名。会议收到董事张建华先生和林建清先生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公司董事长李绍德先生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会议收到董事马泽华先生、张国发先生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公司董事黄小文先生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会议收到董事王大雄先生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公司董事赵宏舟先生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本公司其余董事全部出席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决议1 批准吴大器先生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调整后审核委员会成员,主席:吴大器;委员:沈康辰、王大雄。
决议2 批准吴大器先生担任薪酬委员会委员。调整后薪酬委员会成员,主席:沈康辰;委员:吴大器、张建华。
决议3 原则批准《中海集运 “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授权公司总经理组织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决议4 原则批准《中海集运2010-2012年发展战略与规划》,授权公司总经理组织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决议 5批准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0.6亿美元贷款向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提供反担保。(详情另发)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7日
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09-022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运香港”)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公司将为上述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0.6亿美元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7.7亿美元(不含本次的0.6亿美元)。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7亿美元(不含本次的0.6亿美元)。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支持全资子公司集运香港的发展,同意为其计划向银行借款0.6亿美元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1.集运香港:注册资本8.159亿美元及100万港元,主营集装箱国际运输,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25亿美元,净资产7.41亿美元。本公司现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三、担保主要内容
集运香港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深圳发展银行离岸部申请0.6亿美元二年期流动资金贷款。该贷款以内保外贷形式由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为深圳发展银行离岸部提供担保,再由本公司为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批准由本公司为前述贷款向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7亿美元(不含本次的0.6亿美元),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