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十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12月10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12月17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董事长缪志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改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翁亚锋先生请求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根据董事长缪志强提名,公司董事会改聘王晓松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26
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12月17日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12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6人,代表公司股份410,560,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8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408,030,7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4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公司股份2,529,8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行部分调整的议案》;
公司2009年8月4日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8月21日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目前融资政策的变化,为顺利推进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更好的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拟对《关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中关于本次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涉及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1、 发行规模
原“本次拟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
现调整为“本次拟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2,000万元。”
赞成:410,433,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 ;弃权:127,0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2、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原“本次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7.5亿元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预期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现调整为:“公司拟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海水淡化设备制造项目。该项目拟以募集资金49,609.10万元人民币投入,项目建设周期约为24个月,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每年可形成9套 LT-MED/12000吨海水淡化设备的生产规模。
(2)24万吨/年EPS项目。该项目拟以募集资金22,952.94万元人民币投入,项目建设周期约为12个月。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使用,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赞成:410,433,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 ;弃权:127,0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两个项目:海水淡化设备制造项目和24万吨/年EPS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已经过充分论证,并由专业机构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述两个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海水淡化设备制造项目
本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顺应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趋势和设备国产化的需要,依托自身在大型溴化锂制冷设备和高效换热设备等领域的强大研发实力、制造能力,通过整合技术研发实力,增强在低温多效海水淡化设备的开发力度,决定实施本项目。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9套LT-MED/12000吨低温多效海水淡化设备(海水淡化能力10.8万吨/天)的生产规模。本项目总投资7,274.1万美元(折合49,609.1万元人民币)。项目正常年销售收入67,500万元,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6.79%(所得税后),各项财务评价指标良好,投资是可行的。
该项目曾于2009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当时估算建设投资额为3,004.8万美元(折合20,522.7 万元人民币)。此后根据市场情况的发展以及产品研发的深入,本公司重新布局了本项目,并聘请了专业机构对该项目进行了详细论证。根据专业机构的论证结果,公司拟将该项目的总投资额调整为7,274.1万美元(折合49,609.1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4,456.4万美元(折合30,392.8万元人民币),项目流动资金为2,817.6万美元(折合19,216.3万元人民币)。
2、24万吨/年EPS项目
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利士德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充分利用了双良产业园区以及利士德公司公用工程、基础设施的配套能力;同时,本项目所用主要原材料为利士德公司的产品苯乙烯,大大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提高项目运行经济性。本项目是公司现有产品的深加工,产业链的延伸,有助于加快公司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4万吨EPS的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为3,360.6万美元(折合22,952.9万元人民币),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7.13%(所得税后),各项财务评价指标良好,投资是可行的。
该项目曾于2009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当时估算的项目建设投资额约为1.7亿元。公司聘请了专业机构对该项目进行了详细论证。根据专业机构的论证结果,公司拟将该项目的总投资额调整为3,360.6万美元(折合22,952.9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2,756.7万美元(折合18,827.9万元人民币),项目流动资金为604万美元(折合4,125万元人民币)。
赞成:410,498,1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 ;弃权:5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 ;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王晓松先生: 男 46岁,硕士研究生。1992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经济系,并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中信实业银行南京分行证券部驻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员,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江苏代表处投资银行处副处长,日本日兴证券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代表,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