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股东大会当日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476,103,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2.01%。其中:(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406,115,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的52.89%;(2)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7,499,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98%; (3)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62,489,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14%。
公司董事、总经理修山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孔雨泉律师和胡安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76,103,7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补充版)的议案》;(关联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①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表决结果:赞成票69,93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② 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赞成票69,93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③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赞成票69,93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④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赞成票69,93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⑤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赞成票69,93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⑥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赞成票69,93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⑦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赞成票69,93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⑧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票69,93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票69,93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⑩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69,93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补充版)的议案》;(关联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9,93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议案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补充版)的议案》;(关联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9,93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议案五:《关于批准公司与南方香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暨资产收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9,93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议案六:《关于批准公司与南方香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暨资产收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9,93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议案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豁免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关联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9,93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议案八:《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76,051,4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议案九:《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76,051,4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议案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76,051,4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76,051,4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孔雨泉律师和胡安喜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原件及会议记录;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09-03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3、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2月17日上午10:00
4、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413,976,2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406,115,3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7,860,9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公司董事、总经理修山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信托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13,976,2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孔雨泉律师和胡安喜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原件及会议记录;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