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次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2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9年12月22日
2.红利发放日:2009年12月23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9年12月22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12月2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12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09年12月2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红利发放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 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09年12月2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4.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再投资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上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发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齐鲁证券、安信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山西证券、光大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华泰联合证券、长城证券、华安证券、财富证券、平安证券、东莞证券、世纪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金元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国都证券、东北证券、广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财通证券、中原证券、国海证券、南京证券、万联证券、东海证券、渤海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元证券、宏源证券、方正证券、中投证券、华西证券、江南证券、日信证券、天源证券、华宝证券、民族证券、西南证券、新时代证券、红塔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华龙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8日
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截至2009年12月15日,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10009,以下简称“本基金” )可分配收益为3,130,444,019.57元。根据《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9年12月15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本次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6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9年12月22日
2.红利发放日:2009年12月23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9年12月22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12月2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12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09年12月2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红利发放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 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09年12月2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4.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再投资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上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发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齐鲁证券、安信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山西证券、光大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华泰联合证券、长城证券、华安证券、财富证券、平安证券、东莞证券、世纪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金元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国都证券、东北证券、广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财通证券、中原证券、国海证券、南京证券、万联证券、东海证券、渤海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元证券、宏源证券、方正证券、中投证券、华西证券、江南证券、日信证券、天源证券、华宝证券、民族证券、西南证券、新时代证券、红塔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华龙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华龙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
基金代销机构及在华龙证券推出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09年12月18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华龙证券代理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和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的销售业务。
同时自2009年12月18日起,本公司在华龙证券推出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A级基金份额、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和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 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
2. 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扣款金额: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0元,不设金额级差。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A级基金份额、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A级基金份额、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B级基金份额、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A类基金份额、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每期扣款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元,不设金额级差。华龙证券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华龙证券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普通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华龙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华龙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 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申购与普通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龙证券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龙证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4890100
传真:0931-4890118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华龙证券在以下城市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无锡、重庆、兰州、白银、天水、平凉、酒泉、庆阳、张掖、定西、平川、麦积、陇南、金昌、武威、临夏等。
特别提示:
(1)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目前暂未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2)2009年12月7日至2010年1月15日为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的认购期。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东兴证券为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09年12月18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东兴证券代理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和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的销售业务。
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53号)和《关于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03号),东兴证券对原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闽发证券”)进行了经纪业务托管。东兴证券沿用原闽发证券基金销售机构代码627,自2009年12月18日起,原闽发证券客户所持有易方达旗下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代销主体变为东兴证券。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兴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崔海涛
联系人:黄英
联系电话:010-66555835
传真: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010-66555262,66555382
网址:www.dxzq.net
东兴证券在以下城市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天津、南宁、武汉、长沙、南京、南昌、福州、泉州、福清、长乐、莆田、南平、邵武、漳州、三明、顺昌、龙海、永安、惠安、德化、石狮、永春、沙县、明溪、青州、将乐、成都、都江堰、余干等。
特别提示:
(1)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目前暂未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2)2009年12月7日至2010年1月15日为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的认购期。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8日
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截至2009年12月15日,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10029,以下简称“本基金” )可分配收益为285,356,235.68元。根据《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9年12月15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本次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1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9年12月22日
2.红利发放日:2009年12月23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9年12月22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12月2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12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09年12月2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红利发放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 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09年12月2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4.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再投资为基金份额。
4.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产生相应的基金权益将以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分红后基金份额继续托管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注册中心,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
七、咨询办法
1.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邮储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上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发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齐鲁证券、安信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山西证券、光大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华泰联合证券、长城证券、华安证券、财富证券、平安证券、东莞证券、世纪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金元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国都证券、东北证券、广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财通证券、中原证券、国海证券、南京证券、万联证券、东海证券、渤海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元证券、宏源证券、方正证券、中投证券、华西证券、江南证券、日信证券、天源证券、华宝证券、民族证券、西南证券、新时代证券、红塔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华龙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