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天宸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药业”)租赁土地面临动拆迁,经多次协商,此次动拆迁补偿安置费为人民币107,232,059元。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09年1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全体8名董事参与会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天宸药业签订动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浦建委房拆许字(2009)第1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张江镇宅基地置换迁入地(三号基地)项目已进入前期动拆迁工作,受张江镇人民政府委托,前期动拆迁工作由上海张江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投资公司”)全面负责,并由上海诚信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负责落实具体补偿事宜。天宸药业租赁的位于浦东新区张江镇华夏中路2426号、2428号的工业用地列入该项目建设范围内,面临动拆迁。经多次协商,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天宸药业与张江投资公司于2009年11月23日签订了《企业动迁补偿协议》。
本次协议补偿范围为天宸药业位于浦东新区华夏中路2426号、2428号的租赁土地,其中土地面积46495.9平方米,厂房、辅房、办公室及其他地上建筑物合计为19813.37平方米。协议动拆迁补偿费包括所有地上建筑物、企业停工停产损失、职工清退、企业设备物品搬迁及全部药证迁移等一切费用合计为107,232,059元。
自该协议签订后,张江投资公司将于2009年12月20日前向天宸药业先行支付补偿款总额的70%(计人民币75,060,000元),余款待天宸药业全部搬离移交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动迁范围内的租赁单位由天宸药业负责清退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本公司已于2009年12月16日收到张江投资公司支付的补偿款75,060,000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016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9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8人,实际参与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由于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天宸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药业”)所处厂址已被纳入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镇宅基地置换迁入地范围内,天宸药业已于2009年11月30日与上海张江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企业动拆迁补偿协议》。天宸药业将于明年上半年内处理完成全部拆迁事宜。
公司董事会本着对本公司现存资源布局进行整合,以突出房地产主业经营的目标,同意不再另行选址继续经营天宸药业,决定将其股权转让给上海开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时,天宸药业除部分有形固定资产及GMP药证等无形资产外,其余资产和负债均从本公司剥离,合计转让款为人民币580万元整。
本公司、天宸药业与上海开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