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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2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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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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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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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09年1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1009         股票简称:南京银行            编号:临2009-02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在南京商茂世纪广场31楼A会议厅召开。林复董事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3人,其中谢华礼董事因身体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禹志强董事代为投票,列席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共12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公司经过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已经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条件。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具体配股方案如下:

    1、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

    本次配股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配股基数和比例

    本次配股以公司截至本次发行时A股股权登记日的A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不超过2.5股的比例配售,最终配股比例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自行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配股价格

    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A股市场交易的情况,在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境内审计师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原则下(若在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而扩大,则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总股本变动后的每股净资产),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自行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定价依据

    ①参考本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情况;

    ②本公司未来三年的核心资本需求;

    ③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境内审计师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若在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而扩大,则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总股本变动后的每股净资产。

    ④本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5、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的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支持本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6、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配股尚须经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前述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

    本次配股完成后,由配股后公司全体股东按各自所持股份数额分享本公司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关于提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配股有关事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林复、行长夏平、财务负责人禹志强、董事会秘书汤哲新在授权范围内处理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关于制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关于制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关于制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关于提名艾飞立先生担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关于制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薪酬激励办法》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审议关于召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十项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召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二○一○年一月十二日(星期二)以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南京市淮海路50号公司总部八楼会议室

    (三)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出席会议对象

    1、2010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一)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一)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2.1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

    2.2配股基数和比例

    2.3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2.4配售对象

    2.5发行时间

    2.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7上市地点

    2.8决议的有效期限

    (三)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提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制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提名艾飞立先生担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前述“议案二”所涉及的具体配股方案,须经本次会议逐项表决,并需要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逐项通过。“议案二”还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非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须在2010年1 月7日(星期四)下午5:00前将下述登记资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专人递送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淮海路50号公司总部四楼);

    登记资料:

    1、 自然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机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机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3、 签署回执(详见附件二)。

    (二)现场出席登记

    登记时间:2010年1月12日下午13:00-14:00;

    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淮海路50号公司总部八楼;

    登记资料:需自行提供经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且内容与非现场登记资料相同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

    四、本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时间

    2010年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788009南行投票

    (三)投票方法

    1、 买卖方向:均为买入股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1元代表议案二中的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二中的子议案2.2,以3.00元代表议案三,依次类推。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公司简称议案序号议 案 内 容申报价格

    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1.00元
    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2.00元
    2.1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2.01元
    2.2配股基数和比例2.02元
    2.3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2.03元
    2.4配售对象2.04元
    2.5发行时间2.05元
    2.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2.06元
    2.7上市地点2.07元
    2.8决议的有效期限2.08元
    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3.00元
    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4.00元
    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5.00元
    审议关于提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6.00元
    审议关于制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资本规划》的议案7.00元
    审议关于提名艾飞立先生担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00元
    上述各项议案99.00元

    (四) 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五)举例说明

    股权登记日持有“南京银行”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提交的第2个议案《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中2.1子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代表意向
    788009南行投票买入2.01元1股同意
    788009南行投票买入2.01元2股反对
    788009南行投票买入2.01元3股弃权

    (六)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2、在议案二中,申报价格2.00元代表议案二项下的全部6个子项,对议案二中各子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议案组二的表决申报。

    3、申报价格99.00代表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4、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江苏省南京市淮海路50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总部四楼);

    邮政编码:210005(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联系人:施建、陶爱民、郑宏生;

    (三)联系电话: 025-84551008 025-84553507 025-84553508;

    (四)联系传真:025-84553505;

    (五)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六)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jcb.com.cn)

    特此通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一: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2010年1月12日召开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 案 名 称表决意向
    同意弃权反对
    一、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2.1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   
    2.2配股基数和比例   
    2.3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2.4配售对象   
    2.5发行时间   
    2.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7上市地点   
    2.8决议的有效期限   
    三、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提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制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提名艾飞立先生担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注:1、以上表决意向,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栏中选择其一划“√”;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3、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人员姓名 身份证 
    委托人 身份证 
    持股数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宁信会专字(2009)0278号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08 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行为本次配股申请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行本次申请配股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晓爽

    中国    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爱国

    2009年12月17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61号文批准,本公司已于2007年7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00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6,93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6,713,572,915.52元。并于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7月17日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宁永会验字(2007)第0048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公司A股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公司前次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承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资本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前次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前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前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如下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6,713,572,915.5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713,572,915.5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2007年:6,713,572,915.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2008年: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截止日项目

    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充实资本金充实资本金 6,713,572,915.526,713,572,915.526,713,572,915.526,713,572,915.526,713,572,915.526,713,572,915.52100%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情况、使用计划及安排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的比较

    上述前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07、2008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董事会报告”部分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披露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2007年年末累计2008年年末累计 
    序号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年报披露差异实际使用年报披露差异备注
    1充实资本金6,713,572,915.526,713,572,915.52-6,713,572,915.526,713,572,915.52- 

    本公司的前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07、2008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四: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本公司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2.5股的比例配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本次配股尚需取得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核准。

    二、实施本次配股的必要性

    1、公司高速发展需要及时补充资本

    本公司作为一家快速成长的城市商业银行,自上市以来,公司治理进一步规范,盈利水平、竞争能力、资产质量、团队素质等都有了显著的提升与改善,在长三角及全国经济发达地区网点快速增加,银行业务与资产规模也得到进一步迅速增长;截至2009年9月30日,本公司总资产为1,465.66亿元(未经审计),比2009年初增长56.41%;随着总资产快速增长,本公司资本消耗也相对较快,截至2009年9月30日,本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3.21%(未经审计),比年初下降10.91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1.63%(未经审计),比年初下降9.15个百分点。

    2009年,中国宏观经济稳步回升,中国银行业未来仍将存在较大的发展机遇。公司未来仍将以新增开设南京市以外地区分/支行、新增开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机构、参股控股其它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公司业务创新为重点大力发展公司业务,预计公司资产总额仍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资本充足水平仍将进一步快速下降。

    2、公司增强风险抵抗能力有必要及时补充资本

    目前公司的资本充足水平对于一般性风险有相当抵御能力,但因国际金融危机及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使得商业银行面临的各类风险有所增大,由此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资本结构及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应对国际经济走势不明朗的局面和国内经济的快速变化与挑战,公司在不断增强风险管理能力的同时,仍有必要做好资本补充工作,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优化资本结构,以实现稳健经营,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3、银监会对于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日趋严格

    近几年来,中国银监会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加强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2月23日颁布并于2007年7月3日修订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该办法是以巴塞尔协议I为制订基准,并已在若干方面参考巴塞尔协议II。2007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有步骤推动中国的商业银行自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为确保新资本协议如期实施,2008年10月,银监会发布实施新资本协议相关的首批5个监管指引,即将陆续推出第二批、第三批监管指引,建立一整套以新资本协议为基础的资本监管制度。2009年10月20日,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强调资本质量尤其是核心资本的补充,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伴随监管机构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本公司有必要提高资本充足水平,为可能受到的冲击预留缓冲空间。对于本公司这类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的资本监管窗口指导标准更加严格。

    总之,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监管趋势及监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同时,本次配股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为本公司健康发展提供资本支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实施本次配股的可行性

    2004年以来,本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积极探索和推进金融改革与创新,业务发展迅速,资产规模持续扩大,发展速度在国内名列前茅。多年快速、健康的发展,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进步,利润逐年增长,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质量大幅度提高。2009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2.24亿元,同比实现小幅增长。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资本,使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本公司保持在南京市以外地区分/支行开设速度,有利于本公司把握新增开设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开设机会,有利于本公司把握参股控股其它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机会,有利于支持本公司加快业务创新步伐,为未来本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也为业务稳健扩张提供充足的资本支持,对提高本公司综合竞争力、保持长期稳定的盈利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姓         名艾飞立(Philippe Aguignier)
    性         别
    出 生 年 月1957年9月
    国         籍法国
    学         历博士
    2006-2009 南京银行 副行长

    2010年起 巴黎银行 零售业务亚洲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