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特别报道
  • 4:公司
  • 5:市场
  • 6:财经新闻
  • 8:广告
  • 9: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热点
  • T4:艺术财经·专题
  • T5:艺术财经·焦点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2009 12 19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25版:信息披露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荐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网下配售A股股票(锁定期3个月)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止天然气供应的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更名的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完成增资的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09年1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09-053号

      证券代码:110006             证券简称:龙盛转债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于2009 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7日以总价人民币34,875万元竞得平湖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平湖市祥中路南侧、东方路西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地块分两块小地,共60,334.7平方米,计90.5亩,土地用途商业、住宅,容积率小于等于2.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建筑高度小于等于80米,绿地率大于等于30%,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根据《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公司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公司将单独成立项目公司进行该项目的开发。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