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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2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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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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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版:信息披露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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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9年1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09—4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原为: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占公司期初净资产10%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以及担保等事项,根据有关专家、专业人员所作的可行性报告作出决策。董事长通过召开董事会的形式对部分事项做出决策,总经理对5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以及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定。

      授权范围以外的重大事项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改后为: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占公司期初净资产10%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以及担保等事项,根据有关专家、专业人员所作的可行性报告作出决策。董事长对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决定。总经理对5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决定。

      授权范围以外的重大事项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须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障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提供60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

      本议案须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参股设立北京中宸方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更好的发展公司炭素主业,根据北京中宸世纪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共同出资成立北京中宸方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北京中宸世纪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经营范围:新技术咨询服务;销售化工产品;炼油化工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1月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主要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0 年1月 6 日上午10:30 时。

      (2)地点: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内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参加人员:

      (1)2010年1月4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亲自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及时间:

      (1)登记办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0年1月5日,上午8:00 --12:00,下午2:00 --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730084

      联系电话:0931-6239219 0931-6239122

      传 真:0931-6239221

      联 系 人:马杰 马华东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2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如下: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09—4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担保累计金额为6000万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障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大”)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提供60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6800万元,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持有北京方大100%的股份。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8年12月31日,北京方大总资产68712万元,负债60411万元,净资产830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办理授信业务,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北京方大提供担保。由于北京方大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须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本部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为抚顺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万元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27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45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2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000万元,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54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1%。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