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09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发布公司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九楼会议室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2月25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12月25日9:30--11:30,13:00--15:00
3、召集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2 发行方式;
3.3 发行数量;
3.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5 定价方式与发行价格;
3.6 限售期安排;
3.7 上市地点;
3.8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3.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3.10 决议有效期限。
4、审议《关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12月18日下午3: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保荐代表人和见证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9年12月21日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09年12月21日16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802室董事会秘书部
联系电话:(010)82275566转893、628
传 真:(010)82275598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李威、夏冉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12月25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738266 ,证券简称:城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26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详见下表),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0 | 总议案 | 99.00元 |
1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元 |
3 | 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3.00元 |
3.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1元 |
3.2 | 发行方式 | 3.02元 |
3.3 | 发行数量 | 3.03元 |
3.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3.04元 |
3.5 | 定价方式与发行价格 | 3.05元 |
3.6 | 限售期安排 | 3.06元 |
3.7 | 上市地点 | 3.07元 |
3.8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3.08元 |
3.9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3.09元 |
3.10 | 决议有效期限 | 3.10元 |
4 | 关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4.00元 |
5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5.00元 |
6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6.00元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7.00元 |
注:
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3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3.00元代表对议案3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3.1,3.02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3.2,依此类推。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 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 其他事项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8日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3.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3.2 | 发行方式 | |||
3.3 | 发行数量 | |||
3.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3.5 | 定价方式与发行价格 | |||
3.6 | 限售期安排 | |||
3.7 | 上市地点 | |||
3.8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
3.9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3.10 | 决议有效期限 | |||
4 | 关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
5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本次非公开股票预案的议案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