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容提示: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万通”)借款4,500万元给泰达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城开”)。
关联董事许立先生、王玮先生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12月17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批准
了控股子公司泰达万通借款4,500万元给泰达城开的议案。
鉴于泰达城开的控股股东为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泰达城开53%股权,以下简称“泰达集团”)泰达集团持有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5.55%股权,为万通实业第二大股东,泰达集团董事长张军先生担任万通实业董事,泰达集团投资部部长王玮先生担任万通实业及本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许立先生担任泰达城开董事,故泰达集团和泰达城开为我公司关联方,王玮先生及许立先生为关联董事,泰达万通借款4,500万元给泰达城开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
泰达集团的基本情况:
(1) 注册资本:20亿元
(2) 法人代表:张军
(3) 经营范围:工业、商业、房地产业的投资、房产开发与销售;经营
与管理及科技开发咨询业务;化学纤维及其原料、包装物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对基础设施开发建设进行投资;自有房屋租赁及管理;产权交易代理中介服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三、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泰达城开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3.4亿元
(2)法人代表:马军
(3)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
(不含中介);以自有资金对城市市政及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会展服务;建筑装饰材料、五交化产品(剧毒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批发、零售;房地产中介、经济租赁服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泰达城开的股权比例是泰达集团持股53%,我公司持股47%。
目前,该公司正在开发泰达城项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泰达集团为该公司提供了股东借款54,750万元。
截止本次交易完成,本公司与泰达城开关联交易额为4,500万元,占本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6%。
四、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泰达城开与泰达万通于2009年12月18日签订了《借款协议》,主要内
容是:
1. 借款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
2.借款用途:泰达城开承诺上述借款将全额用于在建项目的开发。
3.支付时间:泰达万通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将上述借款划至泰达城开指定账户内。泰达城开应于收到该借款后,向泰达万通提供收款凭证。
4. 还款日期:泰达城开承诺不迟于2011年5月30日前向泰达万通偿还上述借款。
五、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泰达城开顺利推进在建项目,提升项目盈利能
力,为本公司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创造良好条件。
六、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兵、于小镭、彭雪峰对该项交易发表了意见:
该项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09-052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9年12月17日召开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关联董事许立先生、王玮先生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4,500万元给天津泰达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详情请见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21日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公告编号:临2009-053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12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12月21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1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许立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5人,代表股份5371449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7%。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5361100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7% 。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61人,代表股份数1034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369130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 %;反对票29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弃权票2025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
2、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对该议案分项表决结果是: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赞成票536708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2 %;反对票5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弃权票3850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表决结果:赞成票536708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2 %;反对票2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票4115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票5367090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2 %;反对票2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票4115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赞成票536683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 %;反对票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票4536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及价格
表决结果:赞成票5366500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 %;反对票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票4869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安排和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赞成票536696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2 %;反对票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票4402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票53665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反对票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票4837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滚存利润安排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36648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反对票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票4883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赞成票536648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 %;反对票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票4879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
3、关于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36652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 %;反对票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弃权票4443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366509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票4939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36604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票5405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
6、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票536648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票4962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36654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 %;反对票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票4879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
五、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永先生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