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名称:宜山路407号第3幢、第4幢房产
●交易金额:42566.702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一)2009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六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两幢建筑物的提案》,并已于2009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二)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于2009年10月15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9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三)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竞价程序,公司与上海住建创意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并于2009年12月21日取得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凭证》。出售价格为人民币42566.7020万元。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
交易对方: 上海住建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龙华路2577号11幢327室
法定代表人:马以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伍佰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交易标的为宜山路407号第3幢、第4幢房产。
2、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
3、两幢建筑物资产位于徐汇区徐家汇街道146街坊8丘地号的第3幢和第4幢,建筑面积共19358.20平方米,截止2009年7月31日账面资产净值为17432.405078万元。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两幢建筑资产评估的情况:
1、评估基准日:2009年7月31日
2、评估方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依据收益法估算结果
3、评估结论:经评估,转让涉及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1166.7020万元
(详情请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住建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人民币42566.7020万元。
3、支付方式为: 乙方向产权交易所递交保证金6233万元。余款在合同签署完成并经联交所审核后(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前),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号,再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给本公司。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出售资产的目的:
公司近期优先发展清洁能源产品为主的新材料产业,故本次通过出售部分物业资产,将变现资金用于以清洁能源等相关产业投资,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也为提升公司未来的业绩奠定基础。
(二)出售资产对公司影响:
本公司认为,上述资产出售,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并有助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和业绩的提升。
本公司将严格按会计准则的要求核算相关的收益。
六、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棱光实业具备本次资产转让的主体资格,本次转让的标的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本次资产转让已经履行的内部决策、资产评估和备案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十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3、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凭证;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