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别为长沙、广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09年12月17日至2010年12月17日。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为两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09年12月28日至2011年12月28日。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设立于1985年3月22日,注册资本为919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长沙市,主要经营工程设计、咨询、监理和总承包业务,法定代表人为樊燕。2006年-2008年,长沙公司实现分别实现净利润488万元、578万元、719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09年11月30日,长沙公司总资产8,562万元,负债总额5,920万元,净资产2,642万元,资产负债率69.14%,2009年1-11月实现净利润67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持有其80%股权。
2、中国轻工业广州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公司”)设立于2003年1月2日,注册资本750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广州市,主要经营工程设计、咨询、监理和总承包业务,法定代表人为陈荣荣。2006年-2008年,广州公司实现分别实现净利润406万元、542万元、64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09年11月30日,广州公司总资产6,360万元,负债总额4,211万元,净资产2,149万元,资产负债率66.21%,2009年1-11月实现净利润65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持有其8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09年11月2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约定公司为长沙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自2009年12月17日至2010年12月17日止)的授信额度而产生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长沙公司为主营业务开展所需的开立银行保函、承兑汇票和流动资金贷款;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57%。
本笔担保无反担保。
2、2009年12月22日,公司与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广州公司向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为两年(自2009年12月28日至2011年12月28日止)的授信额度而产生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广州公司为主营业务开展所需的开立银行保函和流动资金贷款;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63%。
本笔担保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09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十二个月内为八家控股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2009年7月24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为八家控股子公司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且该银行授信额度仅限用于因主营业务需要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等。同时,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向其中任一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完成前,公司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累计余额为13,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2008年3月13日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两年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2009年3月13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延长上述授信额度1年有效期提供担保,并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09年1月13日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2009年2月5日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4、2009年9月22日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余额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6.30%,且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