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3、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作为关联股东于本次会议上就《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借款年均余额不超过160亿元》的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不计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内;本公司的股东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国托”)于本次会议上就《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年均余额不超过80亿元》的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不计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内。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12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
3、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4、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云公民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9人,代表本公司股份4,106,645,97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6,021,084,200股的68.204%。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借款年均余额不超过160亿元
共有1,145,584,123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本决议案赞成的投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亲身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本决议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中国华电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2. 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年均余额不超过80亿元
共有3,305,879,24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本决议案赞成的投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亲身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本决议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山国托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3.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陈殿禄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共有4,106,645,976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本决议案赞成的投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亲身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本决议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四、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本次会议见证,并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表决结果;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09-036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召开。本公司董事长云公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公司12名董事亲自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王跃生先生委托杨金观先生、宁继鸣先生委托郝书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主席李晓鹏先生、监事彭兴宇先生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包括:
选举陈殿禄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