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6008 债券简称:08上汽债
权证代码:580016 权证简称:上汽CWB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汽CWB1”认股权证行权特别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上汽CWB1”认股权证(交易代码580016,行权代码582016)的存续期为2008年1月8日至2010年1月7日,“上汽CWB1”认股权证将于2009年12月31日进入行权期。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7日中的交易日为“上汽CWB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在行权期“上汽CWB1”认股权证将停止交易,上海汽车A股股票(股票代码:600104)、上海汽车公司债券(公司债代码:126008)仍正常交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汽CWB1”认股权证的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12月30日(星期三),从2009年12月31日开始“上汽CWB1”认股权证停止交易,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上汽CWB1”认股权证经分红除息调整后的最新行权价格为26.91元/股,行权比例为1:1。投资者每持有1份“上汽CWB1”认股权证,有权在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7日期间的5个交易日内以26.91元/股的价格认购1股上海汽车A股股票,成功行权获得的股份可以在次一交易日上市交易。
2010年1月7日为“上汽CWB1”认股权证的行权终止日,截至当日交易时间结束时点(即15:00),尚未行权的“上汽CWB1”认股权证将被全部注销,提请投资者注意。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拨打热线电话:021-50803757、021-50803780。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海汽车 公告编号:临2009-056
债券代码:126008 债券简称:08上汽债
权证代码:580016 权证简称:上汽CWB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12月22日下午2时;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培训中心(虹口区同嘉路79号)3号楼3楼报告厅
3、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4人 |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 21人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 93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496,267,219股 |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5,491,949,479股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4,317,740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3.8993% |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83.8334%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659%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总裁陈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豪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5,496,267,219 | 5,495,798,748 | 399,140 | 69,331 | 99.9915% |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收购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1%股权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5,496,267,219 | 5,495,764,270 | 408,140 | 94,809 | 99.9908% |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与通用中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5,496,267,219 | 5,495,755,470 | 399,640 | 112,109 | 99.9907% |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审议<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5,496,267,219 | 5,495,756,170 | 399,140 | 111,909 | 99.9907% |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5,496,267,219 | 5,495,706,170 | 399,140 | 161,909 | 99.9898% |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5,496,267,219 | 5,495,700,170 | 399,140 | 167,909 | 99.9897%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中豪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祝磊律师、朱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沪中豪(2009)法见字第8号],认为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