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我司收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的《债务减免确认函》: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同意对我司下属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欠该行的由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的4000万元贷款本金对应的挂帐利息、罚息及复利予以减免,减免金额合计9692616.43元。该项减免将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我司当期损益。至此,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欠该行的14000万元逾期贷款已结清。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2009-048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5,912,080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09年12月28日
●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137,721,472股
一、介绍股改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改于2008年10月10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8年12月2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8年12月2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改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改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改方案中关于限售流通股上市的有关承诺
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承诺: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的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于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不低于4500万元、5800万元、9500万元。若实际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水平,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以现金补足其已实现净利润数与盈利承诺数之间80%的差额,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补足其已实现净利润数与盈利承诺数之间20%的差额。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所持实达集团71,572,534股法人股和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实达集团20,303,564股限售流通股自盈利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盈利承诺无需履行之日起获得流通权,并于该日起按照“锁一爬二”的规定安排股份上市。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2008年净利润超过4500万元,因此2008年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无需补足差额。目前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已按承诺要求限售。
三、股改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比例的变化情况
股东持股无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实达集团的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1、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5,912,080股;
2、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09年12月28日;
3、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持有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 剩余限售流通股数量 |
1 | 福建计算机外部设备厂 | 41,139,787 | 11.70 | 17,577,920 | 23,561,867 |
2 | 福建恒通投资有限公司 | 9,855,000 | 2.80 | 9,855,000 | 0 |
3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建设发展总公司 | 7,875,000 | 2.24 | 7,875,000 | 0 |
4 | 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 | 5,265,347 | 1.50 | 5,265,347 | 0 |
5 |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 3,234,088 | 0.92 | 3,234,088 | 0 |
6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64,725 | 0.36 | 1,264,725 | 0 |
7 | 福建华闽实业有限公司 | 840,000 | 0.24 | 840,000 | 0 |
合计 | - | 69,473,947 | 19.76 | 45,912,080 | 23,561,867 |
4、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方案,由于中国华润总公司、福建恒通投资有限公司、福州闽融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服务公司、福建企业外务代理有限公司、中晨电子实业发展公司在股改时未明确同意支付对价,其应付的股票对价由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上述公司所持股份如需上市流通,应当取得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
2009年12月2日,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发函给福建恒通投资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同意福建恒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实达集团股改限售股份流通上市。其他由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代垫股改对价的限售股股东(包括中国华润总公司、福州闽融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服务公司、福建企业外务代理有限公司、中晨电子实业发展公司)因尚未取得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同意其限售股流通的书面同意函,因此本次无法流通,待其获得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同意其限售股流通的书面同意函后,再由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流通申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安排上市流通时间。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83,633,552 | -45,912,080 | 137,721,472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67,924,842 | 45,912,080 | 213,836,922 |
B股 | 0 | 0 | 0 | |
H股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67,924,842 | 45,912,080 | 213,836,922 | |
股份总额 | 351,558,394 | 0 | 351,558,394 |
八、备查文件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09年12月22日
●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公司董事会签署的限售流通股上市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