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划转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确认,公司法人股东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已按照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关于划转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有关资产的通知》(国机资〔2009〕554号)的要求,将其所持有的19,259,300股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全额无偿划转给北京华隆进出口公司,日前,该股权已完成过户。
目前,北京华隆进出口公司持有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量为19,25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6.42%。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临2009-028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16,610.60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7%。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其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9,416.64万股,占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7,193.962万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4.95%。会议由董事长陈福胜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许军利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16,610.60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特种关节轴承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同意自筹人民币7,600.00万元、贷款人民币16,000.00万元实施特种关节轴承技术改造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16,610.60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情请见2009年5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6,610.60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和相关国债投资收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前次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和相关国债投资收益共计1,210.59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6,610.60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以累计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肖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610.60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许军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主持人、与会董事、与会监事、董事会秘书签字的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