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12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17 股票简称:秦岭水泥 编号:临2009-054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2日以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通知所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委托贷款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整计划已经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冀东水泥作为重组方参与秦岭水泥破产重整,并有条件受让全体出资人让渡的128,967,835 股股份的议案,同时冀东水泥该次董事会议决议中承诺冀东水泥将以融资方式为本公司重整计划中规定债务的清偿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债务的清偿提供委托贷款或担保的支持,保证偿债资金按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及时足额支付。
同意按照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本公司重整计划,向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亿元委托贷款资金进行偿债,授权董事长确定办理委托贷款的受托银行及金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