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24日在上海浦东王桥路999号中邦商务酒店2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 20人,代表股份238,518,99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2.04%;其中普通股(A股)股东代表 16 人,代表股份 238,415,199 股,占普通股(A股)股份总额的53.37 %,外资股(B股)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 103,800 股,占外资股(B股)股份总额的0.09 %,
会议由总经理任国权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有效表决股东 | 238,518,999 | 238,518,999 | 0 | 0 | 100% |
A股股东 | 238,415,199 | 238,415,199 | 0 | 0 | 100% |
B股股东 | 103,800 | 103,800 | 0 | 0 | 1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鼎立股份 鼎立B股 编号:临2009—039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2月24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400万股质押给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09年12月23日,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同日,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上海隆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知,该股东于2009年5月12日将其所持有的32,708,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2月23日,上海隆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