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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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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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中兴通讯股票(股票代码000063)于2008年10月7日发布《关于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公告》,中兴通讯因其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问题被处以行政罚款金额计人民币16万元整并补缴企业所得税人民币380万元。
本基金认为,该处罚不会对中兴通讯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本基金对中兴通讯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调研,认为中兴通讯符合本基金价值投资的理念,本基金投资中兴通讯的全部流程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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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2002年11月11日)至2009年9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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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2年11月11日至200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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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初始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变更为:沪深300指数×8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20%,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图从2002年11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2月29日为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信价值指数×80%+中信国债指数×20%)的走势图,2008年3月1日起为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走势图。
十四、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3)上述(一)基金费用中第3-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市场和基金发展情况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及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1.基金认购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0%,认购费率依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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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用在基金募集时从认购金额中扣除,不列入基金资产。
基金认购费用用于基金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申购费用
申购费用是基金销售和服务过程中发生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1)投资者既可以选择申购时交纳申购费用,也可以选择赎回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若选择申购时交纳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若选择在赎回时交纳则称为后端申购费。
(2)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时,按照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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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 T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前端收费模式下通过大成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申购,其申购费率享受一定优惠,具体情况请见有关公告。
(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按照持有时间采用比例费率,并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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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是基金销售和服务过程中发生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前端收费模式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后端收费模式为赎回金额扣减后端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价格=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前端收费模式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后端收费模式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在前端和后端收费形式下,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赎回基金总额的0.25%,赎回费用于支付相关手续费后余额归入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用总额的25%。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率,调整结果将前2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5.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2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基金账户内货币市场基金全部份额转出时,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正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务。
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个人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所获增值部分免税,机构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所获增值部分应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09年6月12日公布的《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09年第1期)》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4.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5.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6.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7.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三、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678,647,052.70 | 5.72 |
2 | 央行票据 | 1,144,932,000.00 | 9.65 |
3 | 金融债券 | 616,792,000.00 | 5.20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616,792,000.00 | 5.20 | |
4 | 企业债券 | - | 0.00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0.00 |
6 | 可转债 | 805,015.60 | 0.01 |
7 | 其他 | - | 0.00 |
8 | 合计 | 2,441,176,068.30 | 20.58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901042 | 09央票42 | 3,100,000 | 304,668,000.00 | 2.57 |
2 | 0801017 | 08央行票据17 | 2,600,000 | 268,866,000.00 | 2.27 |
3 | 080204 | 08国开04 | 2,200,000 | 233,552,000.00 | 1.97 |
4 | 010203 | 02国债⑶ | 2,200,000 | 222,750,000.00 | 1.88 |
5 | 0701140 | 07央票140 | 2,000,000 | 206,300,000.00 | 1.74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7,415,948.58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048,152.06 |
3 | 应收股利 | 1,697,113.78 |
4 | 应收利息 | 49,410,431.62 |
5 | 应收申购款 | 1,782,946.66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62,354,592.70 |
阶段 | 增长率 ① | 增长率标准差 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 ①-③ | ②-④ |
2002.11.11—2002.12.31 | -0.35% | 0.06% | -8.95% | 1.12% | 8.60% | -1.06% |
2003.01.01—2003.12.31 | 18.29% | 0.67% | 4.37% | 0.93% | 13.92% | -0.26% |
2004.01.01—2004.12.31 | 0.15% | 0.89% | -10.80% | 1.06% | 10.95% | -0.17% |
2005.01.01—2005.12.31 | 5.04% | 0.90% | -5.66% | 1.08% | 10.70% | -0.18% |
2006.01.01—2006.12.31 | 109.74% | 1.24% | 74.51% | 1.13% | 35.23% | 0.11% |
2007.01.01—2007.12.31 | 125.42% | 1.70% | 145.25% | 2.00% | -19.83% | -0.30% |
2008.01.01—2008.12.31 | -49.65% | 2.09% | -54.61% | 2.44% | 4.96% | -0.35% |
2009.01.01—2009.09.30 | 45.09% | 1.72% | 50.68% | 1.72% | -5.59% | 0.00%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328.29% | 1.39% | 147.65% | 1.59% | 180.64% | -0.20% |
认购金额 | 费率 |
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 1.0% |
1亿元以上 | 不高于1.0% |
申购金额M | 费率 |
M<50万 | 1.5% |
50万≤M<200万 | 1.0% |
200万≤M<500万 | 0.6% |
M≥500万 | 1000元/笔 |
持有基金时间 | 费率 |
1年以内 | 2.0% |
1年以上、2年以内(含1年) | 1.5% |
2年以上、3年以内(含2年) | 1.0% |
3年以上、5年以内(含3年) | 0.5% |
5年以上(含5年)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