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7日发出通知,于2009年12月16日发出关于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09年12月24日上午9时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162,487,5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36%。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倪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苏州赛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690,3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关联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金羽(英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其持有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非关联股东参加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第2009-041号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62,487,5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决议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1,150万元增加到212,796,000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62,487,5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江苏方本律师事务所指派范玉梅律师、石荣律师到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参会董事签字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方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