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2月14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及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12月24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黄化锋、马苏安、陈嘉生、王世根、王素玲、李军、张珉、李霞、王志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王素玲、李军、张珉为独立董事(简历及候选人声明附后)。
上述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其中,有关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业经上交所审核无异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生产经营计划》(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磷酸净化和磷酸盐项目整体技术转移EPC合同》(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5万吨/年工业级湿法磷酸净化等装置EPC合同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会议时间:2010年1月16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铜港路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其中上述第2项议题业经公司三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将刊登于2009年12月26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第3项议题业经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10月24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四)参加会议人员:
1.2010年1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
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2010年1月15日之前将回执(格式附后)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10年1月15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地点
安徽省铜陵市铜港路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44023
电话:0562-3801675 传真:0562-3802688
联系人:邢金俄
(六)注意事项
1、公司不接受股东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本次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3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受托人签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日期:2010年____月____日 |
回 执
截止2010年____月____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 持有股数: |
出席人姓名: | 股东签名(盖章): |
2009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
董事侯选人简历
一、黄化锋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黄化锋,男,汉族,安徽淮北市人,1969年6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入党,硕士研究生,工程师职称,2002年8月至2008年11月在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2008年11月至今任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12月-2001年9月任本公司一届董事会董事;2001年9月-2006年3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04年3月至2007年3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06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至今。
⑵、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马苏安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马苏安,男,汉族,195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1982年2月至1992年5月先后在铜陵县二中、市一中、市教委、市二中工作;1992年5月至1995年8月任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1995年9月至1998年2月任市教委主任、党组书记;1998年3月至2004年10月任铜陵县委书记;2004年11月至2009年9月任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9月至今任铜陵市工业投资控股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9年11月兼任铜陵港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9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陈嘉生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陈嘉生,男,在读博士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1984年7月至2004年10月在新桥硫铁矿先后任技术员、副科长、工区区长、生产科长、矿长助理、总工程师、副矿长等职。200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⑵、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王世根
⑴、王世根,男,汉族,195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0年7月至今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铜陵市轻工公司(局)劳资科科长、经理(局长),铜陵市家用电器铜材厂厂长。曾先后获得省优秀企业经营者、省“五一”劳动奖章、省跨世纪赶超功臣等称号。现任安徽省人大代表、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00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王素玲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王素玲,女,1963年6月出生,管理学硕士,会计学副教授,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硕士生导师。1986年7月至1996年8月在安徽财经大学任职,1996年8月至今在安徽大学任职。任公司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培训兼职教师,安徽省预算与会计研究会常务理事,合肥百胜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六、李军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李军,男,博士后,1966年2月出生,四川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7月至1995年12月在成都科技大学任职,1996年12月至今在四川大学任职,其中2000年10月至2001年11月在日本东京农工大学做访问学者。任公司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七、张珉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张珉,女,法学博士,1977年3月出生,现任安徽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1999年7月至今在安徽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任职。任公司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八、李霞、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李霞,女,汉族,江苏省扬州市人,1963年9月出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1992年12月至今在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处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
⑵、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会计师。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九、王志强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王志强,男,汉族,安徽宣城市旌德县人,1962年8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入党,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职称,1983年7月至2002年9月在铜陵市新桥硫铁矿先后任技术员、工区副区长、工区区长、矿长助理、副矿长等职;2002年9月至2009年6月在铜化集团汽运公司任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2009年6月至今任铜化集团总经理助理。
⑵、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09—016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5万吨/年工业级湿法磷酸
净化等装置EPC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十一五”期间发展磷化工的发展战略,近两年来公司与四川大学合作在磷化工行业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分析和试验。根据公司2009年7月17日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公司拟实施5万吨/年工业级湿法磷酸净化和3万吨/年工业磷酸一铵项目,计划投资1.3亿元左右。
近期本公司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大学、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草签了《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酸净化和磷酸盐项目整体技术转移EPC(设计、采购、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名称为5万吨/年工业级湿法磷酸净化装置和3万吨/年工业磷酸一铵装置项目的合同装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培训、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合同装置验收,即:“设计、采购、施工EPC整体技术转移”的工程交由四川大学和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实施,合同总价(不含电气仪表工程)为人民币: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万元整)。双方约定: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审议通过的决议后生效。
本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湿法磷酸的进一步净化和生产高端的精细磷酸盐产品,延伸公司的产业链具有重要的意义。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09-017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4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2009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王庆成、黄明玖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监事侯选人简历
一、王庆成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王庆成,男,汉族,河北省人,1954年2月出生,1970年10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现为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200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⑵、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
⑶、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股。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黄明玖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黄明玖,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研究生,工程师职称。现任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国营4524厂模具分厂厂长,铜陵市宏光模具厂厂长,三佳集团副董事长,铜陵三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理事,中国金属结构协会塑料门窗委员会副主任。200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素玲、李军、张珉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于铜陵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素玲,作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素玲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军,作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军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珉,作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珉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