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4日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以传真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天金先生主持,经全体到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计划计提大额应收账款坏帐准备的议案》,决议如下: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州造纸”)欠款纠纷涉及三个债权人,且分别胜诉并先后冻结(轮候冻结)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资产,三个案件均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根据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青州造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的结果判断,其债务清偿率约为55%左右。公司作为其中之一的债权人,应收青州造纸1.73亿款项存在重大损失迹象,同意公司按照会计谨慎性原则,在2009年度财务报告中计提相关坏帐准备人民币6000万元左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专项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刘天金先生、王光远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公司代码:600103 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09-017号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应收账款重大损失
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与第一大股东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州造纸”)经营性资金欠款一案,法院于2008 年6 月18 日做出终审判决,青州造纸应向公司返还资金173,499,945.72 元及相应利息,公司此前已通过法院冻结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8568万股。青州造纸欠款纠纷共涉及三个案件,除公司外其他两家债权人也分别胜诉,并先后冻结(轮候冻结)了其所持有的上述股票资产。目前这三个案件均在法院强制执行中,根据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青州造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的结果判断,其债务清偿率约为55%左右。因此,公司认为上述应收青州造纸款项存在重大损失迹象,拟在2009年度财务报告中计提相关坏帐准备人民币6000万元左右。
公司将根据上述案件执行的实际情况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