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2009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09-042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
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12月25日接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转来的宏润控股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的《股票质押合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No: 0000008591)》,宏润控股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现将宏润控股股份质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9年12月17日,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境外投资贷款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亿元用于公司蒙古国乌兰巴托市上海宏润小区开发建设,宏润控股为支持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4,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3.33%)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质押双方已于2009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股份质押冻结期限从2009年12月24日至公司全额偿还上述贷款日。
截止2009年12月24日,宏润控股质押公司股份总数为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3%。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6日